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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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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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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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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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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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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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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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2011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注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上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权益类资产主要采用红利精选策略进行投资,因此我们选取市场认同度很高的中国债券总指数、上证红利指数作为计算业绩基准指数的基础指数。在一般市场状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会控制在10%左右,债券投资比例控制在90%左右。我们根据本基金在一般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本基金业绩基准指数加权的权重,以使业绩比较更加合理。本基金业绩基准指数每日按照90%、10%的比例对基础指数进行再平衡,然后得到加权后的业绩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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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15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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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批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注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依据2011年修订的《中海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从投资决策内部控制、交易执行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方面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全程公平交易管理。
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1)公司研究平台共享,基金经理和专户投资经理通过研究平台平等获取研究信息。(2)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因工作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交易执行内部控制方面:(1)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研究报告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在获配额度确定后,由交易部遵循公平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2)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3)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被动投资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4)债券场外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上公平公正地进行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询价收益率偏离、交易对手及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1)公司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2)公司对2013年上半年所有组合在日内、3日、5日所有同向交易数据进行了采集,对于相关采集样本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统计检验,绝大多数样本通过相关检验。(3)对2013年上半年所有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同向交易采集样本数大于30个的前提下,日内、3日、5日的期间窗口下,部分组合对比的统计值未满足交易占优比45%-55%的比例。需要指出的是,组合的同向交易的样本数越大,组合之间的交易占优情况满足交易占优比45%-55%的比例越高。(4)对于不同时间期间的同组合反向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不同时间期间的不同组合的反向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宏观经济持续下滑,各项指标都显示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而二季度亦出现明显的外汇占款数字下降。在美国经济好转以及美联储开始讨论退出量化宽松的大环境下,国内资本流出的趋势似乎正在形成。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共同作用于债券市场,导致上半年的债券市场走出明显的先扬后抑的行情。前五个月,收益率一路下行,到6月份,在央行持续的偏紧政策下,资金成本骤然上升,债券收益率出现了一波明显的上升行情。
本基金在上半年充分利用了债券市场走牛的机会,适时增加杠杆,提高组合收益。在资金面偏紧的时候,努力降低杠杆,降低久期,同时避免评级下调的信用产品,规避信用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1.079元(累计净值1.07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4.0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3.39个百分点。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1.069元(累计净值1.06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3.7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3.13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在底部徘徊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从政府最近的表态来看,稳增长有可能成为下半年的大基调,经济再度下滑的概率在减小。保障房的建设,一些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深层次改革的制度红利仍有可能积极释放,推动经济转型提速。不过,这一过程仍需要较长时间来完成,经济上行不可能一蹴而就。
债券市场在经济了上半年的走强之后,下半年的机会似乎并不明显。在经济悲观预期在逐渐好转之后,基本面不太支持债市。而下半年通胀的持续回升可能会成为阻碍市场向前的重要因素。加之经济下滑导致的一些行业和公司出现的亏损会逐渐显现,从而带来较强的信用风险,使得债券投资相对更为谨慎。
下半年,本基金仍就本着控制风险的原则,谨慎操作,适当缩短久期,通过仓位控制、资产配置和信用分析来积极调整组合,通过赚取低风险收益来增加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估值核算小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风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成员均具有多年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负责估值核算的小组成员中不包括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但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可以向估值核算小组提供估值建议。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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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79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69元;基金份额总额351,279,589.13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317,490,280.69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33,789,308.4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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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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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曹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5号《关于核准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有关基金募集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23日生效,该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98,442,698.60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400,948,235.54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297,494,463.06份。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会计报表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 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6.4.6.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6.4.6.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4.6.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之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6.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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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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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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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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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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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已按照招募说明书上列示的费率对关联方收取了基金投资的相关费用。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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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没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9,499,775.2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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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0,700,000.00元,于2013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应我方委托完成的课题研究或专项培训等。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监察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
注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注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
基金简称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39501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3月23日 | |
基金管理人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51,279,589.13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395011 | 395012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317,490,280.69份 | 33,789,308.44份 |
投资目标 | 在充分重视本金长期安全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收益。 |
投资策略 |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投资权证,在投资权证时还需要重点考察权证的流动性风险,寻找流动性与基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的权证进行适量配置。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上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王莉 | 赵会军 |
联系电话 | 021-38429808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wangl@zhfund.com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9788、021-38789788 | 95588 | |
传真 | 021-68419525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zhfund.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
基金级别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5,285,660.44 | 1,512,271.08 |
本期利润 | 6,547,864.21 | 1,609,725.55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427 | 0.034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05% | 3.79%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422 | 0.0327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342,633,192.61 | 36,135,812.1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79 | 1.069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55% | 0.15% | -1.96% | 0.31% | 1.41% | -0.16% |
过去三个月 | 1.79% | 0.12% | -0.54% | 0.21% | 2.33% | -0.09% |
过去六个月 | 4.05% | 0.12% | 0.66% | 0.20% | 3.39% | -0.08% |
过去一年 | 6.31% | 0.16% | 1.52% | 0.16% | 4.79% | 0.00%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7.90% | 0.24% | 5.93% | 0.15% | 1.97% | 0.09%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65% | 0.15% | -1.96% | 0.31% | 1.31% | -0.16% |
过去三个月 | 1.71% | 0.12% | -0.54% | 0.21% | 2.25% | -0.09% |
过去六个月 | 3.79% | 0.11% | 0.66% | 0.20% | 3.13% | -0.09% |
过去一年 | 5.95% | 0.16% | 1.52% | 0.16% | 4.43% | 0.00%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6.90% | 0.24% | 5.93% | 0.15% | 0.97% | 0.09%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江小震 |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1年3月23日 | - | 15 | 江小震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恒康天安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经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09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人,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339,294.63 | 1,129,228.30 | |
结算备付金 | 515,308.61 | 227,405.29 | |
存出保证金 | 8,562.54 | 125,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2,302,169.70 | 256,716,162.30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262,302,169.70 | 256,716,162.3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79,539.16 | - | |
应收利息 | 5,421,096.94 | 6,211,805.53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199,999,497.62 | 3,686.1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469,565,469.20 | 264,413,287.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90,199,775.25 | 54,879,732.68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013.98 | |
应付赎回款 | 191,040.00 | 179,576.88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04,106.35 | 119,824.84 | |
应付托管费 | 34,702.10 | 39,941.64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6,545.34 | 24,469.71 | |
应付交易费用 | 7,479.66 | 8,008.05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36,541.80 | 32,318.82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206,273.96 | 138,000.34 | |
负债合计 | 90,796,464.46 | 55,422,886.94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351,279,589.13 | 201,879,913.92 | |
未分配利润 | 27,489,415.61 | 7,110,486.7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8,769,004.74 | 208,990,400.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69,565,469.20 | 264,413,287.61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0,643,266.53 | 8,500,864.19 | |
1.利息收入 | 8,155,054.92 | 4,778,252.32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7,523.26 | 28,070.10 | |
债券利息收入 | 8,134,353.43 | 4,749,622.19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178.23 | 560.03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123,226.19 | -3,730,730.91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5,146,417.7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123,226.19 | 1,001,409.31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 414,277.50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9,658.24 | 7,450,137.87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5,327.18 | 3,204.91 | |
减:二、费用 | 2,485,676.77 | 1,780,462.71 | |
1.管理人报酬 | 632,199.92 | 534,021.11 | |
2.托管费 | 210,733.30 | 178,007.06 | |
3.销售服务费 | 97,451.53 | 184,437.57 | |
4.交易费用 | 5,483.71 | 263,557.07 | |
5.利息支出 | 1,369,899.23 | 481,599.68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369,899.23 | 481,599.68 | |
6.其他费用 | 169,909.08 | 138,840.22 | |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57,589.76 | 6,720,401.4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57,589.76 | 6,720,401.48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01,879,913.92 | 7,110,486.75 | 208,990,400.6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8,157,589.76 | 8,157,589.76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49,399,675.21 | 12,221,339.10 | 161,621,014.3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67,677,343.62 | 19,635,303.89 | 287,312,647.51 |
2.基金赎回款 | -118,277,668.41 | -7,413,964.79 | -125,691,633.2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51,279,589.13 | 27,489,415.61 | 378,769,004.74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22,412,096.12 | -5,102,396.65 | 217,309,699.4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6,720,401.48 | 6,720,401.48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99,857,431.56 | -170,869.05 | -100,028,300.6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6,987,013.75 | 81,434.92 | 7,068,448.67 |
2.基金赎回款 | -106,844,445.31 | -252,303.97 | -107,096,749.2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2,554,664.56 | 1,447,135.78 | 124,001,800.34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 |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
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632,199.92 | 534,021.11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76,337.10 | 191,022.77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10,733.30 | 178,007.06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合计 | |
中海基金 | - | 29,181.81 | 29,181.81 |
国联证券 | - | 461.88 | 461.88 |
工商银行 | - | 62,126.24 | 62,126.24 |
合计 | - | 91,769.93 | 91,769.93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合计 | |
中海基金 | - | 304.65 | 304.65 |
国联证券 | - | 0.00 | 0.00 |
工商银行 | - | 180,722.67 | 180,722.67 |
合计 | - | 181,027.32 | 181,027.32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185,355,885.08 | 58.38% | - | -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工商银行 | 339,294.63 | 10,922.89 | 1,157,007.97 | 20,721.31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1380120 | 13巴城投债 | 2013年7月1日 | 101.07 | 200,000 | 20,214,000.00 |
1280403 | 12蓉高投 | 2013年7月1日 | 101.88 | 100,000 | 10,188,000.00 |
1280366 | 12鄂西圈投债 | 2013年7月1日 | 104.03 | 100,000 | 10,403,000.00 |
130201 | 13国开01 | 2013年7月1日 | 99.45 | 100,000 | 9,945,000.00 |
合计 | 500,000 | 50,750,0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62,302,169.70 | 55.86 |
其中:债券 | 262,302,169.70 | 55.86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54,603.24 | 0.1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06,408,696.26 | 43.96 |
7 | 合计 | 469,565,469.20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9,945,000.00 | 2.63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9,945,000.00 | 2.63 | |
4 | 企业债券 | 252,357,169.70 | 66.63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62,302,169.70 | 69.25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80036 | 12临安城建债 | 200,000 | 21,154,000.00 | 5.58 |
2 | 122819 | 11常城建 | 200,000 | 20,800,000.00 | 5.49 |
3 | 1180080 | 11德清债 | 200,000 | 20,592,000.00 | 5.44 |
4 | 1380120 | 13巴城投债 | 200,000 | 20,214,000.00 | 5.34 |
5 | 112119 | 12恒邦债 | 200,120 | 20,132,072.00 | 5.32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8,562.5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79,539.1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421,096.94 |
5 | 应收申购款 | 199,999,497.6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06,408,696.26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465 | 682,774.80 | 301,746,733.05 | 95.04% | 15,743,547.64 | 4.96%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632 | 53,464.10 | 9,486,600.30 | 28.08% | 24,302,708.14 | 71.92% |
合计 | 1,097 | 320,218.40 | 311,233,333.35 | 88.60% | 40,046,255.78 | 11.40%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8,948.69 | 0.0028%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12,001.62 | 0.0355% | |
合计 | 20,950.31 | 0.0060% |
项目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A |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3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 400,948,235.54 | 297,494,463.06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51,228,909.35 | 50,651,004.57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10,552,078.80 | 57,125,264.82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44,290,707.46 | 73,986,960.95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17,490,280.69 | 33,789,308.44 |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
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华泰证券 | 1 | - | - | 1,869.23 | 39.96% | - |
申银万国 | 1 | - | - | 2,808.94 | 60.04%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华泰证券 | 22,062,476.71 | 43.96% | - | - | - | - |
申银万国 | 28,120,261.01 | 56.04% | 890,500,000.00 | 100.00% | - | - |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