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接到公司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通知,长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流通股63,750,000股质押给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并已于2013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长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7%,其中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7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7%。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自愿锁定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接到公司股东、董事长夏春良先生出具的承诺函,为有利于公司发展,夏春良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自解除限售的当日即2013年9月16日起继续自愿锁定一年的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基本情况介绍
1、承诺人情况:
夏春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然人股东,任公司董事长。
2、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夏春良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个人类限售股,将于2013年9月16日起解除限售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20 | 1.67 | ||
小计 | 1,020 | 1.67 | ||
合计 | 1,020 | 1.67 |
3、承诺人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夏春良先生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自愿锁定股份性质 | 自愿锁定承诺涉及股份 | 原限售截止日 | 自愿锁定期限(年) | 锁定期限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夏春良 | 01首发后限售股(个人) | 1,020 | 1.67 | 2013年9月16日 | 一年 | 2013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15日 |
合计 | 1,020 | 1.67 |
2、本次承诺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的自愿承诺。
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并减持股份,则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将上缴本公司。
4、其他内容
为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股东、董事长夏春良先生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解除限售后自愿锁定,在此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宝莫股份的股份。若在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时,所锁定股份的数量作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本信息披露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四、备查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