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37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9月25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3年9月18日送达本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8]104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人民币27.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0.53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0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公司300万吨1580mm薄板工程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6.55亿元,项目主体工程于2011年竣工,2012年全面投产,目前项目运行正常。截止2013年9月18日,公司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255,706.83万元,尚有募集资金余额为14,993.17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的利息净收入7,054.1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2,047.33万元。
公司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募集资金余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余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公司可转债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38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3年9月18日送达本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建平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余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22,047.33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