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3-02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长集团”)持有本公司43,584,987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兴长集团于2012年9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长岭支行”),为其向工行长岭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详见2012年9月1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3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兴长集团的通知,兴长集团于2013年9月27日解除上述质押,并于当日将上述股权重新质押给工行长岭支行,为其向工行长岭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贷款期限叁年,质押期限从2013年9月27日至兴长集团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兴长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3,083,687股的17.60%。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