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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3-03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 9月27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7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25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3-03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由赵风云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7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25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3-03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7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于201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7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25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9元,共计募集资金47,446.50万元,坐扣承销3,605.9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840.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12.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8.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9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3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26.12万元,201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9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546.8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93万元。

    截至 2013年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231.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城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营业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五个定期存款账户、三个通知存款账户和二个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850901547400022697,159.02活期存款
    850901670200001170.00 
    850901673200000650.00 
    8509016703000030530,000,000.00定期存单
    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城西支行2010000979281810.03活期存款
    207000007549531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12110280292012898284,011.89活期存款
    1211028014200020975100,000,000.00定期存单
    12110280142000210792,300,000.00通知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营业中心19-5252010410269981,413.23活期存款
    19-525201041026998-000020.00 
    19-525201041026998-0000140,000,000.00定期存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30,000,000.00保本型理财产品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30,000,000.00保本型理财产品
    合 计 232,312,586.93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原因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7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25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并出具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3)独立董事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27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25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749万元和超募资金3251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7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25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7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25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美盛文化本次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平安证券对美盛文化本次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6、保荐机构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