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购买
    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10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5版:信息披露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购买
    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2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09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6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5%。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荣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24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提案。选举于荣强、洪群力、庞树正、穆昱杉、王连永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选举范炼、白凡、孙宝文、储民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1选举于荣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2 选举洪群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3 选举庞树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4 选举穆昱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5 选举王连永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范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2选举白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3选举孙宝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4选举储民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提案。选举黎屏、柳青波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赵俊祥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2.1选举黎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选举柳青波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977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冲、夏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3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 年10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2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于荣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于荣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2、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白凡先生。

      委员:董事于荣强先生,独立董事范炼女士。

      (2)董事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储民宏先生。

      委员:董事于荣强先生,独立董事白凡先生。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董事于荣强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范炼女士,独立董事孙宝文先生。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于荣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洪群力、庞树正、穆昱杉、郭茂秋、乔向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穆昱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韩妹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庞树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聘任王连永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以上议案中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于荣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博兴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青海省工商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青海省政协青海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006年—2007年任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鲁丰铝箔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鲁丰铝箔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于荣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46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5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洪群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8年,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2007年,任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0-2012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洪群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2%,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庞树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审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2006年—2007年,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2012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庞树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9%,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穆昱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8年,中专学历,工程师。2006年—2007年,分别任山东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和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2007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经理;2010-2012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监事。

      穆昱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郭茂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2007年,分别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销售部部长和副总经理;2007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2012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郭茂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8%,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乔向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2007年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7年-2009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2012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鲁申铝材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经理、上海鲁申铝材有限公司监事。

      乔向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5%,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内部审计部经理简历:

      韩妹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曾任职于沾化县水产养殖公司、山东省鲁铁铁路配件有限公司、山东省牧工商总公司明天大酒店、山东嘉润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新广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10年9月-2011年8月在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8月-2013年1月担任内审部经理。201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韩妹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连永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 2006年--2007年,在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2012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证券事务代表。

      王连永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8%,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

      电话:0543-2161727

      传真:0543-2161727

      电子信箱:stock@loften.cn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

      电话:0543-2385777

      传真:0543-2161727

      电子信箱:loften-688@163.com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09日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黎屏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黎屏女士简历:

      黎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0年,高中学历。2006年,任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7年—2010年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总稽核、监事会主席、博兴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博兴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监事。

      黎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