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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3-030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960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1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男装”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并于2010年10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0,000万股。

    2012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20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00股增加至320,000,000.00股。2012年7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2,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32,00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96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希努尔集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国际”)及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美尔家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其他承诺

    (1)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希努尔男装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希努尔男装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将来的生产经营中也不从事与希努尔男装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新设立或收购与希努尔男装有相同或相似业务范围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希努尔男装出现有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的情况,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方式消除与希努尔男装的同业竞争:(1)由希努尔男装收购本公司或相关公司拥有的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2)本公司或相关公司将拥有的该部分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同时本公司承诺,在同业竞争消除前本公司或相关公司产生的利润归希努尔男装所有。

    2)关联方新郎国际和欧美尔家居承诺:本公司目前未从事与希努尔男装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希努尔男装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本公司在将来的生产经营中也不从事与希努尔男装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来不新设立或收购与希努尔男装有相同或相似业务范围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如本公司与希努尔男装出现有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的情况,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方式消除与希努尔男装的同业竞争:1、希努尔男装收购本公司或相关公司拥有的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2、本公司或相关公司将拥有的该部分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同时本公司承诺,在同业竞争消除前产生的利润归希努尔男装所有。

    (2)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企业将尽量减少或者避免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如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以下方法确定交易价格:首先同类交易在有政府指导价时,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时,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确定;没有市场参照价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协商确定。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与本公司有关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贵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进行表决。并承认对于需要由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应在其签字表达对关联交易公允性意见后上述关联交易方能生效。

    (3)公司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经核查,在限售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本公司收购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1,9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6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5,072,000135,072,000
    2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80,928,00080,928,000 
    3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3,600,0003,600,000 
     合计219,600,000219,600,000 

    【注】:1、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91%,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用于其向平安信托进行融资。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6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2、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9.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信托”),用于其向国际信托进行融资。质押期限自2013年4月25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3、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95%,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质押给国际信托,用于其向国际信托进行融资。质押期限自2013年6月27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