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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周三)上午10时在公司总部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3年9月27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建均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元)的议案》

    议案概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公元”)加快发展,公司曾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下称“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为上海公元提供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3年10月11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为上海公元提供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3年10月12日到2014年9月30日止。上海公元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

    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

    (19,900,000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9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公元”)加快发展,公司曾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下称“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为上海公元提供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3年10月11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为上海公元提供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3年10月12日到2014年9月30日止。上海公元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8月21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999号

    4、法定代表人:张建均

    5、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材管件及配件、化 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项目201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元)197,799,452.00182,598,910.97
    净资产(元)149,640,235.16139,109,852.71
    经营业绩
    项目2013年1-6月(未经审计)201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53,562,384.87318,989,888.46
    净利润(元)11,730,382.4521,550,473.01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公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建均兼任,其他决策以及重要的管理、 财务人员等均由张建均提名,公司聘任,故风险可控。

    同时,上海公元地处华东,该区域塑管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也有必要进一步 支持该全资子公司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有鉴于此,董 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江苏银行南汇支行申请为上海公元提供壹仟玖佰玖拾万整(19,9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0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49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上海公元提供担保1,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82,488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9.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亦为17,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82,488万元的比例亦为9.5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助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政府财政补助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 “重庆永高”)于2013年9月30日收到永川区财政局汇来的政府补助资金506万元。公司收款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行”)重庆永川东城支行,收款账户为公司基本账户,账号为31-1604 0104 0005 122。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506万元,系永川区财政局依据《关于下达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永财企【2013】66号)汇入公司上述账户的。上述补助情况如下:

    补助项目名称金额(万元)补助依据发文单位
    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506永财企【2013】66号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该笔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永财企【2013】66号

    (二)农行回单。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