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受台风“菲特”影响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08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受台风“菲特”影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因受台风“菲特”影响,公司位于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区遭受水灾。(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82号公告)
水灾发生后,公司立即成立救灾小组,全面有序地展开各种自救工作,并将部分原料血浆、半成品及产成品等及时安全转移到奉贤新厂区。公司亦成立了专门的保险理赔小组,在水灾发生后立即通知了承保公司,保险公司在接案后已组织相关人员及保险公估公司到闵行厂区进行了现场查勘评估等工作。
经初步估算,此次水灾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预计约为6,000万元,损失包括原料血浆、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辅料等,上述损失均在保险合同投保范围内。由于清理工作及相关评估仍在进行中,上述估算损失金额与实际损失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发布前,闵行厂区积水已退,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抢修及理赔工作。公司已基本完成排水、清理、通电等工作,预计一个半月左右可恢复生产。
公司将继续及时披露受灾损失以及后续恢复生产相关事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08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上海莱士”自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待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并公告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