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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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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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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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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8,096,513股A股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上述特华投资的认购行为构成特华投资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现任董事中,李光荣、李晓、张剑三人为关联董事,应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已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光荣先生、李晓先生和张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68,096,513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区间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和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上述公司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根据股份认购合同,各公司认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认购金额(万元)认购股数(股)
    1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134,048,257
    2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17,00045,576,407
    3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17,00045,576,407
    4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16,00042,895,442
    合计100,000268,096,513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3.73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52,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光荣先生、李晓先生和张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公司与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见公司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章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的部分。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光荣先生、李晓先生和张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特华投资拟出资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特华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控制特华投资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光荣先生、李晓先生和张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的解释和实施;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和实施进行细化和调整;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目前的条件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规定的各项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68,096,513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区间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和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上述公司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各公司认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认购金额(万元)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
    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17,000.00
    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17,000.00
    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
    合计100,000.00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3.73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52,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案的内容及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1日与发行对象之一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该报告的内容符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有效地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并有效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以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增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2日开市起复牌。

    因董事会筹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从2013年10月8日起停牌。现各项工作正按照既定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发行预案等相关资料已准备完毕,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2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8,096,513股A股股票,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特华投资与精达股份同为李光荣先生所控制的企业,特华投资的认购行为构成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向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68,096,513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3.73元/股;其中,特华投资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50,000万元。特华投资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3年10月21日,特华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持有特华投资86%股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特华投资基本情况介绍

    特华投资目前股权结构为李光荣持股86%,王力持股10%,方胜平持股4%,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612单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光荣,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特华投资成立于2000年6月28日,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和咨询服务,目前特华投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安保险20%的股权及安徽特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特华投资2010年、2011年及2012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21.47万元、47.00万元和1,829.97万元。

    特华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2,424.63
    所有者权益31,690.81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度
    营业收入350.00
    营业利润-131.72
    净利润1,829.9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中税德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华投资与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

    (一)认购数量

    乙方(指“特华投资”,下同)以人民币50,000万元的认购资金认购数量为134,048,257股甲方(指“精达股份”,下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即乙方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的标的股票认购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二)股份认购的价格及认购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以人民币50,000万元的金额认购标的股票。标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3.73元/股。

    (三)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依第五条的规定生效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缴款指令,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人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下转B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