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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6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⑴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⑵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⑶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⑷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⑸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13年1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需换届选举,现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届董事会确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黄文佳先生、高峰先生、黄文博先生、李坚先生、黄卿乐先生、黄卿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易仁萍女士、耿建新先生、刘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九名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该九名候选人均各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黄文佳先生、高峰先生、黄文博先生、黄卿乐先生、黄卿义先生、李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易仁萍女士、耿建新先生、刘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文佳先生,公司创始人,出生于1970年6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2月创办首航波纹管,至2010年12月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执行董事。2001年7月创办本公司,至2010年11月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现为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大兴区政协委员、天津市宝坻区政协委员。曾荣获 “第四届北京市优秀创业青年奖”、“共青团北京市委第五届北京市青年企业家突出贡献奖”、“第七届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

    黄文佳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4,910,000股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通过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9,155,918股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文佳先生是实际控制人黄文博先生之兄,黄卿乐先生之叔叔,是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卿义之叔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黄文博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生于1972年12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首航波纹管常务总经理。2007年2月加入公司,至2010年11月任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黄文博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控股股东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通过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持有本公司16,629,628股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文博先生是实际控制人黄黄文佳先生之弟,黄卿乐先生之叔叔,是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卿义之叔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黄卿乐先生,公司创始人,出生于1975年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2月创办首航波纹管,至2010年12月任监事;2000年12月创办首航伟业,至今任监事。2001年7月创办本公司,至2010年11月任监事;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黄卿乐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4,280,000股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通过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7,219,748股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如下:黄卿乐先生是实际控制人黄文佳先生、黄文博先生的侄子,是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卿义先生之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高峰先生,出生于1963年5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7年4月就职于河北省邯郸市锅炉厂,历任副厂长、总工程师;1997年4月至2000年9月在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清华同方能源环境有限公司热电工程总监;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在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6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国华电力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组长、神华集团“万吨级低温多效海水淡化项目研发”课题负责人;2008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技术部高级主任工程师。在上述任职期间,先后获得河北省机械厅科技进步三等奖、机械工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河北省煤炭工业局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国电力科技奖一等奖及一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10月加入公司,至2010年11月任总工程师;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总工程师。

    高峰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间接持有本公司420,000股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黄卿义先生,出生于1979年9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06年7月任首航波纹管销售经理。2006年7月加入公司,至2010年11月任财务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黄卿义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间接持有本公司4,174,800股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黄卿义先生是实际控制人黄文佳、黄文博之侄子,黄卿乐之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李坚先生,出生于1973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0年至2010年在北京经营阀门生意;2011年至今任北京南安企业商会办公室主任。

    李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耿建新先生,出生于1954年3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1年至1985年就职于原冶金部地球物理探矿公司,后调至保定地区税务局从事税收工作;1985年至1988年在中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88至1990年历任河北财经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系主任、副教授;1990年至199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3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历任会计系教研室主任、系常务副主任、商学院党委书记、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现任会计学学科责任教授;目前还担任北京京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耿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刘敬东先生,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3年至1998年任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法律投资部经理;1998年至2001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际贸易系主任;2003年至2005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学习;2005年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2013年4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目前还担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实务研究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敬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易仁萍女士,194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现为研究员、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5年6月任南京审计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05年至今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0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易仁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6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10月5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1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确认刘强、焦金增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强先生,出生于1945年6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9年10月至2007年3月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基建处处长、副总工程师,蒙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7年4月至2010年11月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至今任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兼党委书记。

    刘强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间接持有本公司336,000股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焦金增先生,出生于1971年5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

    2002年至2003年,就职于中海油工程公司,从事质量管理和无损检测工作;期间担任无损检测质控责任人职务;

    2003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期间担任质量部部长、质量保证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

    焦金增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6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公司经营计划,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的企业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6亿元人民币。

    2、票据期限:三年。

    3、发行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以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4、承销机构: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5、发行方式: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兑付方式:每年还息,到期还本。

    7、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中期票据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企业中期票据,规模为本金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为3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营运资金及其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项目。

    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效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公司收益,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6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起;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的议案》

    3.1 选举非独立董事

    3.1.1 选举黄文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2 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3 选举黄文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4 选举黄卿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5 选举黄卿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6 选举李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独立董事

    3.2.1 选举易仁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2 选举耿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3 选举刘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焦金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3年11月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黄卿义、张保源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1、股东会通知回执

    2、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截止2013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签署股东(签字或盖章):

    2013年 月 日

    注:本回执传真件、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的议案》   
    3.1选举非独立董事   
    3.1.1选举黄文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2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3选举黄文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4选举黄卿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5选举黄卿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6选举李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独立董事   
    3.2.1选举易仁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2选举耿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3选举刘敬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焦金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