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调查
  • 4:要闻
  • 5:广告
  • 6:新闻·金融
  • 7:新闻·市场
  • 8:新闻·公司
  • 9:新闻·公司
  • 10:新闻·公司
  • 11:新闻·融资
  • 12:新闻·财富管理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实施担保的公告
  •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2013年10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7版:信息披露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实施担保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13-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3-04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上述定期报告,现对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第七点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第63点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内容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63、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16,786,499.21 16,786,499.2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0,337,873.72 10,337,873.72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6,448,625.49 6,448,625.49
    政府补助54,481,517.78382,000.00302,499.98
    其他412,143.18501,683.34412,143.18
    合计71,680,160.17883,683.3417,501,142.37

    (2)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说明
    2011年省节能专项资金 90,000.00 
    2010年度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 71,000.00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1,000.00 
    2011年度佛山市促进加工贸易发展专项资金 30,000.00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扩大内销项目) 60,000.00 
    2011年佛山市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 30,000.00 
    纳税大户奖金 100,000.00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财政补贴款54,179,017.80  
    佛山市扶持经济发展有关项目资金200,000.00  

    第36批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资金18,000.00  
    窑炉脱硫除尘系统项目84,499.98  
    合计54,481,517.78382,000.00--

    营业外收入说明:本期“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财政补贴款”大幅增加主要是参照国税总局(2013年)3号文对政府节能补贴确认收入所致。

    二、财政补贴款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于2012年7月及2012年10月先后中标“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及“2012/2013年度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详细情况请见2012年7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中标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及2012年10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标2012/2013年度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的进展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的文件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用间接补贴给终端客户的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即我司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销售收入分为两个部分:从终端用户获得支付的部分;从中央财政补贴获得支付的部分。终端用户包括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本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财政补贴款 54,179,017.80元”实质是我司推广国家高效照明产品从中央财政补贴获得的后续销售收入。

    根据2013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的规定,对于中央财政补贴获得支付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的规定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公司对于2013年获得的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款的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相应改变,从原来的销售高效照明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转变为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不计缴增值税。

    上述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对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