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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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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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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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8月18日至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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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8月18日至2012年2月17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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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异常交易监控及报告制度》并严格遵守上述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公平交易执行,以公平对待投资人。
对于场内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进行规范。
本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监察,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末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企稳回升,货币政策维持紧平衡,股票市场震荡上行。展望下一阶段,由于中国正处在转型期,经济整体依然面临转型的阵痛,上行驱动力有限,但在政府“底线思维”思路下,预计亦不会出现经济增长大幅失速的情况,整体走势会呈现震荡和反复格局。虽然经济整体上没有大的起伏,但结构正在发生深层次变化。本基金将沿着经济转型和政府改革的脉络,对投资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我们将继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努力为持有人带来良好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4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46%。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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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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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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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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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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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5.9.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海通证券(600837)外,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海通证券(600837)公告称,2013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3】12号)(以下简称“决定”),主要内容如下:“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发行的“一海通财”系列产品系现行监管规则未予明确的创新型产品,但你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履行创新产品方案报送义务。”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针对上述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海通证券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投资行为符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管理制度。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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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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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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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相关文件;
(2)《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8.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楼
8.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人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bnyfund.com投资人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bnyfund.com。
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