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38 股票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3-049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8日以电话、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增加广告设计等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3-050-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郭德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李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一致同意聘任李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3-051-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李永平:男,38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 年 3 月至今在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公人事中心主任,监事会主席。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股票代码:600738 股票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3-050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议案,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做相应修改: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增加广告设计等的相关内容。
原条款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医疗器械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黄金饰品、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彩色扩印、儿童娱乐、进出口业务;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服务、培训;家电维修,售后服务;商品包装与贮藏;新材料、高新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汽车租赁(不含融资租赁)。餐饮、宾馆住宿、酒类零售(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修改后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医疗器械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黄金饰品、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彩色扩印、儿童娱乐、进出口业务;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服务、培训;家电维修,售后服务;商品包装与贮藏;新材料、高新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汽车租赁(不含融资租赁)。餐饮、宾馆住宿、酒类零售(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临2013-051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时 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截止 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办法及登记时间: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9时—12时,下午2:30时—6时。
5、登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十楼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者交通、食宿自理。
2、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联系人:刘姝君
电 话:(0931)8473891
传 真:(0931)8473866
邮 编:730030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大会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委托日期:二O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