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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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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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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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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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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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大类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报告期末,本基金的股票仓位为78.77%,较二季度末有少许的下降,但仍处在接近契约上限的位置。
之所以保持较高的股票仓位,主要原因在于:本基金着重于“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专注于寻找具备穿越周期能力的优质成长性个股,除非发生重大的向下的方向性拐点,否则不对大类资产配置做过大的调整。
②债券资产配置——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债券资产持仓比例为13.51%。
B、二级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
三季度末本基金仍重点持有了成长类股,主要包括医药生物(创新型药物、医疗器械、诊疗型中药、消费应用型中药)、TMT(互联网应用、智能语音、消费电子、智慧城市、文化传媒)、环保(以大气污染的治理链条为主)、清洁能源、新型材料等。
②债券资产配置——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以银行类可转换债券为主。
C、报告期股票操作回顾:
基于对三季度“全社会意义上的就业率依然良好,物价水平也相对稳定,经济增长在可接受的相对不高的水平上运行,地方融资平台以及金融系统继续今年以来的风险排查工作,流动性环境也处在相对中性的水平上”的判断,本基金继续将重心放在了对契合经济结构转型、促进内需稳健增长等要求的成长类个股的挖掘上。这一策略的运用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效果,这也是三季度本基金净值增长率继续较大幅度地战胜业绩基准的主要原因。
三季度,互联网应用、奶制品、传媒等板块涨幅较大,对基金净值的贡献也较大。在股价上涨的过程中,尽管行业和个股的基本面趋势依然良好,但部分个股以合理总市值度量的估值水平已经逐步接近我们判定的上限,所以我们严格依据自己的投资逻辑,对这些股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减持。此外,我们还减持了行业或企业基本面趋势不好、但估值相对较低的个股。
三季度,我们重点研究并适量买入了能够使客户端不断壮大、并具有较大概率能最终产生较大商业价值的传统行业里的转型类个股,这类转型企业近期内都处于业务布局阶段,不会产生较好的现金流,因此我们严控了这类股票的投资比例(总的持仓比例不超过整个基金之股票部位的10%)。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25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7%,基金表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12.81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改革预期和经济回暖仍然是市场稳中有升的基础条件。尽管9月PMI初值表明经济复苏的局面依然在延续,但发电量数据和钢铁等工业品价格数据显示经济持续超预期的概率可能在降低,而且基数效应对同比数据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将在10月后逐渐显露。海外方面,美联储9月的表态表明其对QE退出的基调依然很谨慎,考虑中国作为经济平稳增长的大国经济体,预计QE问题对其不会产生太大扰动。上市公司方面,近期广受追捧的成长股将再次接受季报业绩的考验,部分持续得到业绩验证的优质成长股将有望完成估值切换。
毫无疑问,转型是中国经济必需经历的一个漫长过程,而消费与新兴产业则代表从现在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大趋势,我们认为值得长期战略配置。具体来说,我们长期看好受益于人口结构变化的医药行业,受益于消费升级和技术进步的互联网、传媒、电子等新兴产业,但对其中不能清晰表述自身盈利模式的公司保持谨慎。而对于传统行业和低估值板块,我们将根据宏观经济数据结合市场表现择机适度参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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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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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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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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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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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新”)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9月24日公开批评长春高新未及时披露其间接控股股东占用其非经营性资金事项。另外,长春高新于2013年4月12日公告,其于2013年4月8日收到了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3】4号《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长春高新在公告中陈述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提及的内容及公司针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长春高新(000661)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长春高新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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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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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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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