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3年10月23日下午17:00,8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李介平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李介平董事回避;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李介平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李介平董事回避;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4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叶志彪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玉辉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资格自其辞去董事职务之日起自动失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推举叶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时,经董事长李介平先生提名,拟推举叶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玉辉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已同意其请求。现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叶志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3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2-03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与品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3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玉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玉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董事会已同意其请求并公告。
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副总经理叶志彪先生担任公司的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叶志彪先生简历附后。
叶志彪先生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四栋西十楼B座
联系电话:0755-83972755
传 真:0755-83768373
电子邮箱:yezhibiao@sz-ruihe.com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叶志彪,男,1964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2012年1月至今任职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叶志彪先生于2013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3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类型
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登记日、地点、方式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改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推举叶志彪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
1、截止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会务联系事项
联系地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3345785 传 真:0755-83768373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E-mail: ruihe@sz-ruihe.com 邮编:518000
七、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1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改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
2 | 《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 |
3 | 《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 |
4 | 《关于推举叶志彪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 □ | □ |
注:(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