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3-04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10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3-05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概述
1、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国创”)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广西国创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钦州港勒沟作业区
4、法定代表人:高涛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沥青改性设备、改性沥青添加材料及公路用新材料(不含需审批的项目);道路石油沥青类产品的仓储和销售;承接改性沥青道路铺设;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7、成立日期:2005年10月8日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广西国创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6,197,282.79元,总负债135,219,371.96元,净资产70,977,910.83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188,083.29元,营业利润-540,997.45元,净利润-559,034.76元(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广西国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增资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增资不存在使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3-05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