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程国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小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洪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121,468,919.91元,下降73.54%,原因为支付的材料款及税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44,717,866.00元,增长101.09%,原因为收到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余额增加8,366,852.28元,增长80.87%,原因为应收的煤炭销售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账面增加15,088,822.54元,增加8036.51%,原因为本期尚未摊销的费用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6,817,209.41元,增长67.07%,原因为上月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2,962,500.00元,下降67.69%,原因为支付到期的债券利息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4,591,484.73元,增长55.95%,原因为应付各采煤队综合治理费、收到青投集团资产收购款增加所致。
(8)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60,877.18元,增长35.15%,原因为原煤销量增加,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所致。
(9)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232,887.51元,增长419.79%,原因为原煤产销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及母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1,756,468.57元,下降254.19%,原因为本期收到的销售煤炭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支付的材料等应付款项及税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0,774,734.63元,下降125.96%,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到发行债券的现金及政府补助的现金较本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12月11日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2012年12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化工分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工业区所属的化工分公司碳酸锶业务相关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青投集团,并经青海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根据双方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出售价款为14,660.38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青投集团支付的105,244,051.19元价款,资产出售的交接手续正在办理。
2、2013年4月11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2013年5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海煤炭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向西海煤炭提供1.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五年(以资金到帐日计算),年利率7.90%,主要用于西海煤炭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3、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煤矿安全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青发改投资[2013]970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基建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13]1619号)文件,公司收到柴达尔矿、海塔尔矿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725万元,专项用于煤矿维修、新掘通风巷道。
上述事项详见2012年12月12日、22日、28日,2013年4月13日、5月8日、9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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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3-024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2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涉及的内容和数据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符合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生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经营班子成员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王生珍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王生珍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王生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素彩女士因已到退休年龄,并已向公司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董事会聘任甘晨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对任素彩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2013年度审计时间与公司相关工作程序的时间有效衔接,及时高效地完成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具体审计业务由该所湖北分公司负责,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拟确定为会计审计费35万元,内控审计费25万元。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江苏、黑龙江、广东、重庆、山东等地设立了分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董事会作出上述决议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详见公司临2013—026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对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王生珍先生、甘晨霞女土简历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附件:
个 人 简 历
王生珍先生:汉族,1966年出生,专科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部长、副总工程师,金瑞矿业柴达尔矿矿长,现任金瑞矿业海塔尔矿矿长,拟任金瑞矿业副总经理。
甘晨霞女士:汉族,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先后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3-025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0月12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六届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长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2013年度审计时间与公司相关工作程序的时间有效衔接,及时高效地完成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具体审计业务由该所湖北分公司负责,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拟确定为会计审计费35万元,内控审计费25万元。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江苏、黑龙江、广东、重庆、山东等地设立了分公司。该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3-02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三)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406室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甘晨霞女士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18935607756@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406室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董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授 权 委 托 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栏相应的空格内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程国勋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任小坤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洪保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387,667,174.13 | 1,319,698,406.53 | 5.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53,740,742.82 | 430,959,973.52 | 5.2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3,305.24 | 32,163,163.33 | -254.1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18,785,890.87 | 365,749,495.39 | 14.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146,929.67 | 2,914,042.16 | 419.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814,231.88 | 2,238,369.25 | 606.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2 | 0.72 | 增加2.7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4 | 0.0107 | 417.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54 | 0.0107 | 417.76 |
股东总数 | 25,29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 ||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4.79 | 122,467,041 | 质押 46,900,000 | |||
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34 | 41,938,670 | 无 | |||
青海省电力公司 | 国有法人 | 8.16 | 22,313,409 | 无 | |||
鲍利兴 | 境内自然人 | 0.27 | 735,500 | 未知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24 | 645,502 | 未知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23 | 627,339 | 未知 | |||
青岛建飞产业有限公司 | 未知 | 0.20 | 551,900 | 未知 | |||
王伟华 | 境内自然人 | 0.14 | 388,300 | 未知 | |||
钟晓倩 | 境内自然人 | 0.14 | 383,409 | 未知 | |||
中国磨料磨具进出口公司海南公司 | 未知 | 0.13 | 358,591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2,467,041 | 人民币普通股 122,467,041 | |||||
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 | 41,938,670 | 人民币普通股 41,938,670 | |||||
青海省电力公司 | 22,313,409 | 人民币普通股 22,313,409 | |||||
鲍利兴 | 73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735,500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45,502 | 人民币普通股 645,502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27,339 | 人民币普通股 627,339 | |||||
青岛建飞产业有限公司 | 55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551,900 | |||||
王伟华 | 38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388,300 | |||||
钟晓倩 | 383,409 | 人民币普通股 383,409 | |||||
中国磨料磨具进出口公司海南公司 | 358,591 | 人民币普通股 358,59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的第2名股东为第1名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第1名股东持有第2名股东40%的股份,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会 议 议 题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