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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3-046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刘宝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依据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3-047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玉双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2.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此举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3-048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17号文核准,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30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0元。实际发行股数7,30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23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2.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9月30日出具了信会师字(2013)第711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使用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为59,482.60万元,将用于公司的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和年产400万只AGM电池项目,总投资分别为58,750.00万元和50,894.40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
    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587,500,000273,735,444.7246.59%

    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建设项目273,735,444.72元。2013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1,090,555.28元。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1、预计公司2013年四季度及2014年上半年经营规模(销售收入)扩大会产生临时资金周转需求。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要储备一定的资金来支持正常生产经营,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依据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四、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

    严格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 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风帆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同意发行人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公司于2013年10月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如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须及时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人。

    (3)公司不得将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以下用途: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②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④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2.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此举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金元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3-049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亚华大酒店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编号审议事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3年6月25日、2013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 

    (2)邮政编码:071057

    (3)电 话:0312-3208529

    (4)传 真:0312-3215920

    (5)联 系 人:张亚光、吕少杰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