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债信
延至2015年底
延至2015年底
2013-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电
记者8日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债信问题的批复》,明确开发银行2015年底之前发行的金融债券风险权重为0%,直至债券到期,并视同政策性金融债处理。
与以往三次债信批复相比,此次银监会一次性批复了开发银行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债信政策,与以往三次银监会“一年一延”债信批复相比,国开行债信连续性和稳定性都进一步加强。
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对开发银行的债信批复,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开发银行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作用的重视,以及对开发银行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