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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筹建民营银行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3-064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筹建民营银行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特别提示:

    (1)资金介入的风险:参与筹建民营银行事项将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2)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动向、公司三会审议情况、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情况等多重因素,导致了意向协议书实施的不确定性。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现将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如下,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南县克明投资有限公司在长沙市签订了《湖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参股筹建湖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湘银行”),出资额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协议书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意向书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发起设立湖湘银行。

    1、名称及注册地

    名称:湖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地址: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地址为准

    2、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最终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 ?注册资本及认购比例:

    (1)湖湘银行注册资本暂定为400,000万元人民币(以相关部门最后核准额为准),为实收货币资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有关民营银行管理办法,对注册资本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

    出资人名称拟参股比例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
    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10%
    南县克明投资有限公司7.5%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5%
    其他股东40%
    合计100%

    4、意向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各出资人董事会等相应审议程序批准后生效。

    二、审批程序

    1、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履行公司决策、申报程序,

    积极推进有关事宜;如达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

    资》的相关规定时,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参照该

    备忘录关于风险投资的一般规定执行。因公司控股股东南县克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本协议所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2、经公司决策审批完毕,配合各方签署正式的湖湘银行发起人协议。

    3、湖湘银行的设立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及其他必须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筹备资金参与湖湘银行筹建。公司投资参股筹建湖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旨在服务湖南经济发展的同时,利用国家金融改革的契机积极拓展金融业务,取得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1)资金介入的风险:成立新公司将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2)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动向、公司三会审议情况、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情况等多重因素,导致了意向协议书实施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意向书所载投资合作相关事项,系公司与相关公司达成的初步意向。公司与其他发起人正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就发起设立湖湘银行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准备筹建相关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积极推进有关事宜。

    2、本协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