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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公告
    201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8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释义

      ●“多彩·云”平台:指通过多业务融合服务系统实现对高清互动平台和电视综合门户综合系统的统一管理,将各种渠道的视频、数据内容导入聚合系统,通过应用商城进行管理,提供第三方内容的引入,并能在“多彩·云”智能机顶盒和现网存量高清机顶盒上实现点播、时移等功能的互动应用操作系统。

      ●现网存量高清互动机顶盒:是指贵州省网在本合作项目外为用户配置的除“多彩·云”智能机顶盒以外的高清互动机顶盒。

      ●多业务融合服务系统(简称MSCP):指公司为贵州省网开发的基于NGB规范和NGOD规范的多业务、多网络和多终端的管理系统,是广电增值业务快速部署、发布、执行、管理和计费的一套整体解决方案。该系统聚合了多种新业务和内容;并允许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统一、标准的方式进行对接和访问;能快速建立APP Store的商业模式,实现以电视商务、多屏互动、媒体广告、视频通信、互联网应用为主的融合性服务;并构建可管可控的网络虚拟“商铺”。

      ●“多彩·云”项目增值业务:指基于贵州“多彩?云”平台上开发实现的,与贵州省网现有高清互动平台上运营业务不同的新增业务。

      ●高清互动平台:指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由贵州省网投资建设并上线运营的高清互动点播系统及相关子系统。

      ●电视综合门户(简称多屏看):指贵州省网充分利用宽带网络和海量电视内容的优势,基于有线宽带网络,采用PON+EOC+WIFI或城市热点WIFI方式,为电视、PC和移动终端用户提供的各类跨屏服务。

      ●“多彩?云”智能终端:指公司为贵州省网开发的基于安卓系统并兼容甲方原有高标清DVB平台的智能化用户终端,该终端能够呈现“多彩?云”平台相关业务,如智能机顶盒、PAD、MINI PAD、智能一体电视机、智能手机、摸控器等。

      ●存量业务:指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贵州省网所有业务平台上开展的各种业务。

      ●摸摸看:指公司在2012年12月5日发布的多屏互动电视映像触控专利技术,简称“摸摸看”,可实现基于电视、手机、PAD等多屏终端的互动操控,极大地改善用户体验。

      ●飞飞看:指公司在2012年12月5日发布的多屏互动电视应用产品。

      ●多屏互动:指以智能终端为基础,通过摸摸看和飞飞看等技术,在智能机顶盒、电视、智能手机、PAD等设备间实现内容共享的无线多屏互联技术。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中未涉及具体金额和数量,合同中所涉及的运营模式仅是合作目标,并不能因此推论出未来销售金额和数量,未来实际的销售情况还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目前互联网及视讯产品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上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合同所涉及的项目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是否给公司带来预期收益具备不确定性。

      一、情况简述

      公司曾于2013年9月23日发布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具体请参见2013年9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3-064号公告),公司在北京举行了发布会,发布会上公司分别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广电传媒集团共10个有线运营商就推广电视互联网业务进行了战略合作意向的签字仪式,贵州省网是签约公司之一。。

      公司与贵州省网在上述签约后有了重要进展,近日,公司和贵州省网签署了《贵州"多彩?云"项目合作协议》,就双方为贵州省内用户提供智能终端和“摸摸看”、“飞飞看”等多屏互动的“多彩?云”增值业务,推动贵州省“三网融合”业务发展达成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

      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36号

      注册号:520000000020961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人代表:刘文岚

      注册资本:83256.8441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完成国家要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宣传、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各项任务;对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建设、开发、运营和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模拟广播电视、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与信息传输业务;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覆盖;支持国家“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电影放映;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及营销策划;从事GPS卫星定位系统、数字化联网报警监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及运营服务;计算机网络和语言信息网络的设计、施工、维修、运营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开展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全媒体内容集成制作、生产、销售及服务;国内外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设备器材的代理、经销。(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

      公司介绍: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贵州广电传媒集团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是全国最早实现一省一网的网络公司之一。公司现下设84个分公司,拥有有线电视用户330万户,建设了覆盖省内所有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广电光缆干线传输网;完成了全省县及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数字电视用户已逾300万户;全省各级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节目总量约250套。

      关联关系:公司与贵州省网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贵州省网发生日常交易的金额为7,491万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有线电视网络和用户资源以及现有高清互动平台、电视综合门户等相关系统和接口,乙方提供多业务融合服务系统平台、多屏互动技术和智能终端,双方在贵州省内合作开展“多彩?云”项目业务。

      (二)合作方式

      1、“多彩?云”智能机顶盒套餐业务合作

      双方根据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协商设计“多彩?云”智能机顶盒套餐包(套餐包名称为“‘多彩?云’飞看套餐”)的内容和价格(套餐包中不含政府定价或政府购买的收费业务)。由乙方向订购“多彩?云”飞看套餐包的用户提供“多彩?云”智能机顶盒。合作期内该机顶盒产权归乙方所有,合作期外该机顶盒产权另行商定。

      2、“多彩?云”平台和增值业务合作

      2.1 甲乙双方合作建设贵州“多彩?云”平台。乙方负责提供MSCP平台、内容聚合系统、应用商城系统的建设,提供“多彩?云”智能终端,并支持第三方内容服务引入以及甲方现网存量高清互动机顶盒的集成和维护工作;同时协助甲方开展贵州“多彩?云”平台增值业务的市场营销和业务推广。

      2.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协商引入合法的电视内容服务商。

      (三)合作分成模式

      1、“多彩?云”飞看套餐业务分成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多彩?云”飞看套餐包,确定套餐包内容和价格,由乙方为每个签订三年期消费协议并至少预缴一年“多彩?云”飞看套餐费用的用户配置一台“多彩?云”智能机顶盒。

      甲乙双方对“多彩?云”飞看套餐包订购收入(不含税)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分成期为自BOSS系统(业务运营支撑系统)中用户首次订购“多彩?云”飞看套餐包之日起的36个月。

      2、“多彩?云”平台和增值业务分成模式

      双方对基于“多彩?云”平台开发的增值业务(如电视互联网业务、电视游戏、电视购物等)的订购收入(不含税),按一定比例在合作期内进行合作分成。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因维持用户正常使用,需要对平台进行扩容、升级时,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完成;因业务引进或丰富产品功能,需要对平台进行扩容、升级时,某一方投入成本较高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调整分成比例并签订补充协议。

      基于其它通信运营商管道发展的移动终端上的业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责协调“多彩?云”平台与现有平台的集成对接工作,根据本业务合作需求开发 BOSS系统新功能,并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发放智能机顶盒时,保证用户在甲方有线电视双向网络覆盖范围内,并负责智能机顶盒的仓储、签收、保管和发放工作;甲方和乙方贵阳分公司共同制定《“多彩?云”智能机顶盒市场需求计划》;授权乙方在本合作协议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多彩?云”文字、商标和图案。

      甲方为本合作项目中用户缴纳的所有费用的收取方;甲方可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对“多彩?云”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和销售;维持“多彩?云”飞看套餐包合作部分的价格体系,保证乙方的合作利益。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责“多彩?云”平台的建设、扩容、升级及维护,负责与甲方现有平台的对接工作,确保“多彩?云”平台乙方投入部分的软、硬件能够良好地支撑各项业务的应用和运营;乙方确保提供的智能机顶盒具备开放性,积极响应甲方后期业务需求,并对引进的增值业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供的《“多彩?云”智能机顶盒市场需求计划》之日起30天内,将智能机顶盒(包含1%的备机)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仓库内,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好“多彩?云”飞看套餐用户的售后及服务事宜,不因双方合作终止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权查询甲方BOSS系统中本合作项目相关信息。

      (五)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60个月,合作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合作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继续合作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协议所涉及的业务推广才刚开始,预计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中未涉及具体金额和数量,合同中所涉及的运营模式仅是合作目标,并不能因此推论出未来销售金额和数量,未来实际的销售情况还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目前互联网及视讯产品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上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合同所涉及的项目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是否给公司带来预期收益具备不确定性。

      六、备案文件

      《贵州"多彩?云"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8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袁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0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10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袁明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8,000,000股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18,856,958股的比例为3.66%,占公司总股本682,959,694股的比例为1.17%。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218,856,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42,751,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5.23%,占公司总股本682,959,694股的比例为20.90%。

      历次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1月3月28日,袁明先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30,000,000股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3月28日,质押期限为2011年3月28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该质押已于2012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2年5月31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670,000股质押给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5月31日。该质押已于2013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2年10月10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2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0月10日。该质押已于2013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2年11月2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0,000股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2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1月2日。该质押已于2013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3年5月23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350,000股质押给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5月23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013年6月26日由于公司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以公司原有总股本341,479,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袁明先生截至2013年6月26日质押的股份共118,700,000股。

      2013年9月3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051,200股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9月2日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2013年9月3日,到期购回日:2014年9月3日。

      2013年10月29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8,0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0月29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