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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3-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该函的主要内容为: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于2013年10月28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各类业务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 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因此,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