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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8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孔繁虎、廖文龙、李翔、刘国良、周玉麟已离职,激励对象邢安飞自愿放弃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396万份调整为4,31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320人调整为314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长期持有伟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1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伟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或董事冯均鸿先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11年度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择机实施出售联怡香港持有伟仕控股全部股份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公司考虑到与伟仕控股在很多方面存在共通性和互补性,公司作为伟仕控股的第二大股东,将可能尝试进行全面的业务合作。同时,伟仕控股近年来业绩成长良好,公司长期持有伟仕控股的股份,将会给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因此,公司决定将长期持有伟仕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并委派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梁欣先生出任伟仕控股的董事。

    公司将从2013年12月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0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改用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收益。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的净利润,其增加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4年1月2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3-08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2013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3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事项。

    4、2013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孔繁虎、廖文龙、李翔、刘国良、周玉麟已离职,激励对象邢安飞自愿放弃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396万份调整为4,31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320人调整为314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职务调整前获授股票期权(万份)本次调整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万股)
    1严俊深度380集群总裁70070
    2车癸龙深度380集群副总裁65065
    3杨尚农创新业务集群副总裁60060
    4其他激励对象4,201854,116
    5预留部分4690469
    6合计4,865854,780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该6名激励对象应获授的股票期权,并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396万份调整为4,31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320人调整为314人。

    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314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规定,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怡亚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行为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方法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8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191,8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859,723.70万元,净资产为200,550.18万元,总负债为659,173.52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1,96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7%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优数据”)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国际文化大厦2402

    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成立时间:1999年1月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零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网络产品、通讯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

    卓优数据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3年9月30日,卓优数据的总资产为10,797万元,净资产为4,774万元,总负债为6,02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1,8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30,597.13万元的146.8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其他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 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8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总额):人民币191,8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859,723.70万元,净资产为200,550.18万元,总负债为659,173.52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1,96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7%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商小贷”)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深圳国际文化大厦1904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按深府金小【2010】1号办理)。

    宇商小贷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9月30日,宇商小贷的总资产为74,207万元,净资产为54,115万元,总负债为20,09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08%。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1,8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30,597.13万元的146.8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其他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 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3-08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月2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深圳中航城格兰云天大酒店15楼行政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98、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邮编:51803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3-08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本次会议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314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规定,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