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2013-01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6月 18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和《关于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013 年 12 月19日,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我所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营业执照,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各类业务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局、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须重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