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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3-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基金简称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场内基金简称银华通胀
    基金主代码161815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12月25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3年12月25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12月25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根据《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鉴于2013年12月25日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休市日,2013年12月26日为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休市日,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3年12月25日和2013年12月26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申购日2013年12月27日
    恢复赎回日2013年12月27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2013年12月27日
    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自2013年12月27日起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因此自该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注:2013年12月25日为美国、香港公众假日——圣诞节。

    2013年12月26日为香港公众假日——圣诞节翌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0日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因境外交易所休市暂停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全球优选 (QDII-FOF)
    基金主代码183001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12月25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3年12月25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12月25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根据《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鉴于2013年12月25日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休市日,2013年12月26日为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休市日,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3年12月25日和2013年12月26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申购日2013年12月27日
    恢复赎回日2013年12月27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2013年12月27日
    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自2013年12月27日起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因此自该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注:2013年12月25日为美国、香港公众假日——圣诞节。

    2013年12月26日为香港公众假日——圣诞节翌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0日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华鑫瑞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银华资源份额(基础份额)、银华金瑞份额及银华鑫瑞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3年12月19日,银华鑫瑞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银华鑫瑞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银华金瑞、银华鑫瑞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金瑞、银华鑫瑞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以银华鑫瑞份额为例,截至2013年12月19日,银华鑫瑞份额过去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溢价率约为17.11%,折算后由于杠杆倍数的大幅降低,银华鑫瑞份额的溢价率也可能会大幅减少。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鑫瑞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由目前接近11/3倍杠杆恢复到初始的5/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银华鑫瑞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银华鑫瑞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银华鑫瑞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本基金银华金瑞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金瑞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金瑞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金瑞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银华资源份额的情况,因此银华金瑞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银华金瑞份额、银华鑫瑞份额、银华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金瑞、银华鑫瑞和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银华金瑞份额与银华鑫瑞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银华资源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0日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银华沪深300LOF”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华沪深300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沪深300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自2013年10月14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17:00止(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进行了投票表决,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2.7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3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上刊登的《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60,000
    公证费5,040
    合计55,040

    二、中国证监会备案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1日出具,我司于2013年12月18日收到《关于核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证监许可字[2013]1061号),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完成并生效。

    回函内容如下:“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人大会结果生效的请示》(银基字[2013]128号)已收悉。你公司在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过程中,应当会同基金托管人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投资运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本基金转型及其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订为《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自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银华沪深300LOF的终止上市。根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银华沪深300LOF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合同》失效且《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备查文件

    1、《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2、《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4、《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5、中国证监会《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