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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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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013-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在未取得同意函的债权人中,长期挂账无业务往来的债权人有88家,情况如下:

    在未取得同意函的债权人中,其他情况的债权人有18家,在不同时点的预收账款明细金额如下:

    综上所述,未取得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务金额合计占2013年10月31日预收账款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仅为3.45%,单家债权人的预收账款金额较小。考虑到自交易基准日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期间预收账款余额一直在发生变动,为方便置出资产交割,交易双方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作了明确约定,置出资产变动净额以现金结算。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莱钢集团承诺:“对于要求鲁银投资就本次重组置出的预收账款提供相应担保之债权人,以及与本次重组基准日后发生的预收账款相关的债权人,莱钢集团将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对于未向鲁银投资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在资产交割日后向鲁银投资主张权利的,本公司将与鲁银投资在分清承担责任主体的基础上进行清偿和解决。若鲁银投资因前述事项实际承担了损失或责任,本公司在接到鲁银投资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鲁银投资在分清承担责任主体的基础上作出补偿。”

    因债权人数量众多且分散,全部取得债权人同意不符合现实情况,鲁银投资已尽力履行了通知及征询意见的义务,对于仍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公司债务,莱钢集团已经出具了兜底承诺。若相关债权人不同意转移,偿还债务的责任主体是鲁银投资,由莱钢集团履行兜底承诺,将相关款项支付给鲁银投资清偿该等债务。

    (四)人员安置

    2013年1月28日,鲁银投资带钢分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职工安置方案,根据该方案,本次重组完成后,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将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同时进入莱钢集团,该等拟进入莱钢集团的人员将于置出资产交割日由莱钢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接收和安排,并由莱钢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依法办理该等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有关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

    (五)置出业务运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与置出业务相关的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六)最近3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最近三年置出资产无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七)置出资产评估情况

    针对本次置出资产,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2]第985 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和中联评报字[2013]第847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值及增值率

    (1)本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置出资产为带钢分公司部分存货和全部非流动资产,同时置出全部预收账款。各项目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补充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847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各项目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的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补充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交易基准日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全部转为固定资产。

    置出资产补充评估的评估价值为6,312.48万元,以201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为222.93万元,两次评估的差异原因为:两次评估期间,资产的账面值增加了623.58万元,负债的账面值减少了5,482.30万元,导致净资产的账面值增加了6,105.88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置出资产变动净额以现金结算。假定以2013年6月30日为交割基准日,莱钢集团需向鲁银投资补足现金差额6,105.88万元,补足差额后置出资产的评估值实际为6,312.48万元-6,105.88万元 = 206.60万元,与2012年10月末评估价值222.93万元相比,相关净资产两次评估值的变动额为-16.33万元,变动率为-7.33%。

    补充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比本次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增加6,089.55万元,主要分类明细如下:(1)补充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数量比交易基准日存货数量增加3,350.99吨,存货账面值比交易基准日存货账面值增加863.99万元,补充评估的存货评估值比交易基准日存货评估值增加951.91万元;(2)在建工程新增投资、固定资产4台机器设备报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原因影响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账面值比交易基准日账面值减少240.41万元,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评估值比交易基准日评估值减少344.66万元;(3)截至2013年6月30日,鲁银投资带钢分公司交易基准日拟置出资产中的预收账款部分因已实现销售而免除债务,预收账款账面值比交易基准日减少5,482.30万元,预收账款评估值比交易基准日评估值同样减少5,482.30万元。

    在补充评估中,本次置出资产的整体评估增值率为174.76%,与本次评估的整体评估增值率105.85%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各单项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预收账款等的评估增值率基本没有变化。

    会计师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对拟置出资产两次评估结果产生的差异,原因真实,差异相关数据计算准确,符合拟置出资产的实际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拟置出资产两次评估结果产生的差异,原因真实,差异相关数据计算准确,符合拟置出资产的实际情况。

    2、评估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评估范围为企业部分资产,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存货

    各类存货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构成,由于原材料主要由莱芜钢铁集团采购,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评估以基准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2)产成品

    产成品主要为各材质的热轧带钢产品。均为正常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如下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2)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按照房屋建筑物不同用途、结构特点和使用性质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与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① 房屋建筑物的成本法

    主要建筑物的评估,是根据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以当地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出建筑物评估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值。

    A、重置全价

    重值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a.建安造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的总价,建安工程造价采用预(决)算调整法进行计算,《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11)、《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11)、《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以及国家、山东省及莱芜市有关政府部门颁布的关于工程建设收费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计算建筑(装饰)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

    b.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安造价外的其他费用两个部分。

    c.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合理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工程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B、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建筑物的设计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② 房屋建筑物的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发生的同类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条件、价格形成的时间、区域因素(房地产的外部条件)及个别因素(房地产自身条件)加以比较对照,以同类房地产的价格为基础,做必要的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

    运用市场比较法按下列基本步骤进行:

    A、搜集交易实例的有关资料;

    B、选取有效的可比市场交易实例;

    C、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D、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E、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F、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G、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H、求得比准价格,确定被评估建筑物(或房地产)的评估值。

    2)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部分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生产性机器设备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应扣减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

    ①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能够查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

    不能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2012年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等资料及网上询价来确定其购置价;

    对自制非标设备的设备价值,主要依据所发生的材料费、运杂费、人工费及机械台班费等综合确定其单位材料(主材)造价(以元/吨计),再乘以设备的总重量确定。

    ② 运杂费的确定

    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③ 安装工程费的确定

    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等资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工程费。

    ④ 其他费用的确定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及环评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

    ⑤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为评估对象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

    贷款利率按照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利率确定,资金在建设期内按均匀投入考虑。

    ⑥ 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

    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设备含税购置价×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运杂费×相应的增值税扣除率

    B、成新率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和电子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型号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估值。

    (3)在建工程

    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人员在现场核实了相关明细账、入账凭证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和预决算等资料,查看了在建工程的实物,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确认委估的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基本上是按计划进行的,实物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实际支付情况与账面相符,基本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购建成本。考虑在建工程的合理工期较短,资金成本和物价变化不大,在确认工程预算合理性的前提下,评估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已经停工无效的资产评估为零。

    (4)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3、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原因

    本次置出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3,808.39 万元,评估值 222.93 万元,评估增值 4,031.32 万元,增值率 105.85 %,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 大部分房屋建筑物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现行房屋造价比当时的建筑造价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人工费、材料费及定额水平的提高,是造成评估原值增加的原因。

    ② 房屋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长于委估公司房屋建筑物会计折旧年限,是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

    (2)本次评估设备类资产增值的原因主要为:

    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为2003年评估净值入账,且账面资产中部分资产已经足额计提折旧。本次评估设备类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由于带钢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技术改造投入,设备类资产的重置全价和成新率分别较账面原值和账面成新率有所提高,是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

    二、置入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为莱钢集团持有的莱商银行4.98%股权。

    (一)莱商银行的基本情况

    (二)莱商银行的历史沿革

    1、2005年设立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莱芜市城市信用社,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银监办通[2004]281号《关于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银监办发[2005]13号文批复筹建莱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30日,莱芜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8家法人单位出资26787.2413万元,占莱商银行出资比例的85.1%;陈起业等2175名自然人出资4690.5657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4.9%,合计出资人民币31477.807万元发起设立莱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出资业经莱芜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5)莱圣信验字第1023号验资报告验证。2005年7月1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银监鲁准[2005]169号文件同意开业。2005年7月14日,莱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37000018084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号为B0178H237120001号。

    2、2006年9月第一次增资

    2006年9月1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银监鲁准[2006]381号文批复,莱芜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1家法人单位以每股1元的价格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1,477.807万元,此次增资业经莱芜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6]莱圣信验字[2006]117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7月16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银监鲁准[2008]250号批复,莱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莱芜市莱城区鹏泉大街36号变更为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

    3、2009年1月第二次增资

    2009年1月,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银监鲁准[2009]56号文批复,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单位以每股3.5元的价格增资人民币18,522.193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汇所验字第3-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11年9月第三次增资

    2011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莱芜监管分局银监莱准[2009]56号文批复,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以每股人民币5元的价格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9家企业增发4亿股,募集资金20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出资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汇所验字第3-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三)莱商银行的股权结构

    截至2013年6月30日,莱商银行各类型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

    截至2013年6月30日,莱商银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莱商银行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3-00226号《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莱商银行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莱商银行将持有至到期投资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质押面值10.89亿元,用于协议存款;(2)截至2013年6月30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433,618,231.86元,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系房产在近期完工,正在办理综合验收手续,未达到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条件。

    (五)莱商银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莱商银行坚持走规范发展、改革创新、文化兴行、品牌竞争之路,逐步成长为一家发展理念先进、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严密、管理机制高效、经营效益良好的区域性品牌银行。

    在经营中,莱商银行坚持“服务当地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主动适应中小企业“短、频、快”的信贷需求特点,对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经营管理模式,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与优质中小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其实施优惠利率和最高额授信,支持发展起了一批中小企业的优质客户群体,并在莱芜辖内率先推行主办行制度和信用贷款业务。目前,莱商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80%,收息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莱商银行致力于创新盈利模式,打造品牌价值。一方面,积极搭建引资引智的战略发展平台;另一方面,全力打造鲁、苏、豫、冀、皖、晋的机构发展格局。2008年11月引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2009年11月投资入股德州市商业银行,成为全国第三家为同业作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目前,莱商银行在山东济南和菏泽、江苏徐州各设立一家分行;在临沂平邑、泰安新泰设立一家直属支行;在山东东营和河南南阳方城各发起设立一家村镇银行。跨区域经营的不断推进为增加辐射面,打造鲁、苏、豫、冀、皖、晋的机构战略发展格局奠定了基础。

    2010年,莱商银行在中国《银行家》研究中心颁布的“2010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榜”中,列全国小型城商行第三位;被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和《金融时报》联合授予“2009-2010年度最具成长性中小银行”称号。

    2011年,莱商银行在中国《银行家》研究中心颁布的“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300亿元以下)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三、“环渤海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名列第三、被授予“年度最具经营效益城市商业银行”;被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和《金融时报》授予“年度最佳公司治理中小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评出的全球前1000家银行中,莱商银行排名第955位。

    2012年,莱商银行被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和《金融时报》授予“年度最佳公司治理中小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评出的全球前1000家银行中,莱商银行排名从第955位上升至第705位。

    根据大信会计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3-00226号《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莱商银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得益于良好的宏观环境和优秀的公司经营管理,最近两年及一期莱商银行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2011年9月,莱商银行以每股5元的价格增资4亿股,募集资金20亿元,当年公司净资产实现大幅增长。

    (六)莱商银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亿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1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7月份增资扩股的4亿股自8月起参与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亿元(含税)。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年末总股本1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亿元(含税)。

    (七)莱商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

    莱商银行已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莱商银行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莱商银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莱商银行现有董事14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授权下进行决策,强化公司治理,推进战略步伐,促进稳健经营,维护了莱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莱商银行董事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办公室,包括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其中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声誉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明确,并对董事会负责,准确及时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莱商银行现有监事7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外部监事2人。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莱商银行财务、风险管理、资产质量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及不定期地与外部审计机构和管理层进行情况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风险隐患和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从而更加有效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莱商银行无控股股东。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莱商银行组织架构如下:

    (八)置入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莱商银行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权属清晰。莱商银行历次出资都依法经莱芜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对应的实体莱商银行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莱钢集团持有的莱商银行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九)最近3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2011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莱芜监管分局银监莱准[2009]56号文批复,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以每股人民币5元的价格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9家企业增发4亿股,募集资金20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出资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汇所验字第3-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十)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针对本次置入资产,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2]第986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和中联评报字[2013]第848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值及增值率

    (1)本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为莱钢集团持有的莱商银行4.98%股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2]第986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莱商银行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基准日账面净值为莱商银行母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股东权益账面余额461,901.52万元的4.98%。

    (2)补充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848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莱商银行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的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莱商银行母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股东权益账面余额475,107.75万元的4.98%。

    综合两次评估结果,补充评估和本次评估的评估值及增值率差异较小。

    2、评估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亦称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

    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可以可靠地估计,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同时鉴于被评估单位所处的银行行业有上市公司16家,公开数据较容易获取,具备采用市场法的基础,本次评估可以选择市场比较法。

    鉴于银行企业资产价值的特点,其许多如客户价值、经营网络等对其未来收益有很大影响的资产,用成本法很难来估算其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定价参考依据。收益法评估方法如下:

    (1)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对本次莱钢集团持有的莱商银行4.98%的股权采取收益法中的股利折现法(DDM)评估。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

    股利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分配利润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分配股利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当对未来预期股利分配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2)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企业经审计的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股利折现方法(DDM),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3)评估模型

    本次采用的DDM模型为两段评估模型,其中第一阶段为超常增长阶段,股利增长情况根据对企业未来0.17年—5.17年的利润进行预测;第二段为稳定增长阶段,股利增长率保持在7.5%左右。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式中: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分配股利);

    r:折现率;

    g:股利稳定增长率7.5%;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Ci=C1+ C2

    式中:

    C1:基准日的股权投资等价值;

    C2:基准日的其他溢余资产价值;

    本次评估,使用分配股利作为评估对象的收益指标,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股利。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股利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股东权益价值。

    3、主要估值参数的选择

    (1)折现率的确定

    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1992年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10.94%。

    本次评估采用DDM模型,DDM模型从小股东的角度来考虑,反映了小股东要求的投资回报,小股东的投资回报率相对控股权的回报率又较低。股票指数平均报酬率反应的是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股票指数的变化,反应的是上市公司小股东对收益的期望,因此本次采用指数平均报酬率作为DDM折现率是合理的。

    (2)股利分配比例的预测

    莱商银行在过去几年内,每年进行利润分配,平均分配比例约为40%左右。但最近两年为25%左右,根据股利历史分配比例和上市城商行的股利分配率,预计未来年度股利分配保持平均水平为25%。

    莱商银行历史年度股利分配表

    单位:百万元

    上市城市商业银行历史年度股利分配表

    (3)在稳定增长阶段股利增长率保持在7.5%左右的依据

    ① 宏观经济发展层面

    2013年3月5日结束的人大会上,温家宝表示:我国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同时银监会在2012年7月31日召开2013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会议分析了银行业面临的形势,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任务。会议认为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具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下半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总体平稳发展态势。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盘活的存量和今年的增量贷款向多个方面倾斜,其中就有是向小微企业倾斜。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活力之源。莱商银行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从其定位、目前的宏观政策方向来看宏观政策对莱商银行的发展是有利的。

    ② 从银行业发展层面

    从历史来看我国银行业在2006年-2012年银行业整体净利润和城市商业银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7.61%和40.69%,远高于我国GDP增长速度。

    银行业净利润数据表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

    从山东省银监局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报告显示山东省银行业整体运营质效稳步提升,各项业务实现均衡增长,资产质量稳步提升,经营效益持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更加牢固。截至2013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1,203亿元,较年初增加5,762亿元,存款余额和增加额分别居全国第6位和第4位;各项贷款余额45,956亿元,较年初增加2,929亿元,贷款余额和增加额分别居全国第5位和第4位;不良贷款余额725.71亿元,较年初增加34.2亿元,不良贷款率1.58%,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585.99亿元,同比增加79亿元。

    从上述莱商银行所处的山东省经济发展环境来看,其未来稳定发展的预期是可行的。

    ③ 莱商银行自身发展层面

    莱商银行历史年度(2008年-201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29.62%。

    山东省在“十二五”规划期内,GDP将保持9%的增速,未来经济的发展速度不会硬着陆,银行的未来发展速度也会趋于GDP发展速度,与其吻合,银行的未来发展速度不会大起大落,因此未来股利稳定增长保持在7.5%是合理的。

    4、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情况

    莱商银行长期股权投资如下表:

    单位:万元

    (1)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情况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年度的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从其经营状况可以看出其在2008年至2012年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16.65%,预计未来5年的增长率保持在16%左右,永续增长率为7.5%。其历史年度股利分配率如下:

    单位:百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其平均股利分配率为24.04%,评估以谨慎的原则,并参考上市公司平均股利分配率,预计其未来年度分红率为24%。

    本次评估考虑到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方面与莱商银行的差异,取其折现率略高于莱商银行1%。

    折现率=10.94%+1%=11.94%。

    由此得到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利润分配预测的折现值如下表:

    单位:百万元

    因此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262,969.51万元。

    由此莱商银行的对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8%,因此其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

    262,969.51*18%= 47,334.51万元

    (2)莱商银行持有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情况

    对于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评估采用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方法相同思路进行评估。

    ① 结合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发展情况,预测期净利润增长率为16%;

    ② 根据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分配情况,股利分配率取20%;

    ③ 永续增长率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7.5%;

    ④ 折现率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11.94%;

    ⑤ 股利分配预测表

    单位:百万元

    莱商银行持有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为:

    5,042.18*100*2%=10,084.36万元

    (3)莱商银行持有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股权价值的评估情况

    对于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本次评估采用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方法相同思路进行评估。

    ① 结合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自身历史发展情况,预测期净利润增长率为10%;

    ② 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成立不久,未进行股利分配,根据上市银行股利分配情况,股利分配率取30%;

    ③ 考虑到村镇银行地域的局限性,不考虑未来永续增长;

    ④ 折现率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11.94%;⑤ 股利分配预测表

    单位:百万元

    莱商银行持有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股权价值为:

    31.77*100*51%=1,620.47万元

    (4)莱商银行持有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权价值的评估情况

    对于东营莱商村镇银行,本次评估采用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方法相同思路进行评估。

    ① 结合东营莱商村镇银行历史发展情况,预测期净利润增长率为12%;

    ② 东营莱商村镇银行成立不久,未进行股利分配,根据上市银行股利分配情况,股利分配率取30%;

    ③ 考虑到村镇银行地域的局限性,不考虑未来永续增长;

    ④ 折现率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11.94%;

    ⑤ 股利分配预测表

    单位:百万元

    莱商银行持有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权价值为:

    305.45*100*43.35%=13,241.23万元

    (5)莱商银行持有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情况

    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的专门从事银行后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合作联盟不是一家管理型机构,不具有管理职能,不直接参与股东行的业务运营和经营管理,不经营具体银行业务。由于持股比例低,本次评估根据其基准日净资产乘以莱商银行持股比例得出其评估值。基准日净资产为:27,343.85万元,则莱商银行持有的股权价值为:

    27,343.85*8.99%=2,458.21万元

    综上,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5、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定价参考依据的原因

    收益法下,评估基准日莱商银行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16,399.38万元,莱钢集团持有的莱商银行4.98%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40,656.69万元。

    市场法下,评估基准日莱商银行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06,337.33万元,莱钢集团持有的莱商银行4.98%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30,195.60万元。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得出的莱商银行4.98%股东权益价值为30,195.60万元,比收益法测算出的权益价值40,656.69万元,低10,461.09万元,低25.73%。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① 市场法是从整体市场的表现和未来的预期来评定企业的价值,而收益法是立足于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来预测企业的价值,两者是相辅相承的,市场法的结果是收益法结果的市场表现,而收益法结果是市场法结果的坚实基础,是企业的内在价值。

    ②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市场法评估采用参考企业比较法,即将估价对象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对这些上市公司已知价格和经济数据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合理价值的方法。上市公司的选取直接影响到企业价值的评估。

    综上所述,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本项目收益法评估是基于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和行业环境来分析企业的内在价值,而市场法评估结果参考上市公司和市场价格来分析评估对象的市场表现,限制因素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 莱商银行为非上市公司,且企业规模等方面与大部分上市银行差别较大,评估对象为未进行过IPO的股份公司银行的部分股权,而市场交易对象为IPO后市场上流通的上市公司股票,二者内在性质上有很大不同,与比较对象的可比性不强,采用市场法评估,影响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② 我国证券市场是在发展中的不断改革完善的市场,在二十来年的发展历程中,政策、法规、市场估值水平调整频繁,股票价格变化剧烈,这使得以上市公司股价进行参考企业比较法的评估在不同时期评估值波动较大。

    ③ 鲁银投资置入及非公开发行购买莱商银行股权的目的是长期持有,而收益法评估结果相对稳定,较好地反映莱商银行股权的长期内在价值,更适合本次评估目的。

    ④ 本次评估股权比例为4.98%,通过股市以现在市场价格短期内收购一家上市银行这个比例的股票操作难度很大。另外,莱商银行还没有IPO上市,莱商银行的股东与已经IPO后的全流通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者的价值判断基础不一样;

    ⑤ 莱商银行资本充足率大大高于监管指标和行业普遍水平,由于银行业高财务杠杆经营和特殊监管行业的特点,使莱商银行价值与净资产比值与其他银行的这个比值的内涵产生差别,直接比较意义不大,更加限制了市场法评估的合理性。

    ⑥ 莱商银行有较多的溢余资产,通过市场比较法也不能充分反映这些资产对评估值的影响,而收益法则完全反映了这些资产。

    基于上述理由,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定价参考依据。

    6、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收益法是以判断整体企业的获利能力为核心,比较客观反映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价值。它认为莱商银行的价值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企业除单项资产能够产生价值以外,其金融经营资质、商誉、优良的管理经验、市场渠道、客户、品牌等综合因素形成的各种无形资产也是不可忽略的价值组成部分。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评估增值。

    7、与最近一次增资价格差异原因分析

    (1)2011年增资的定价过程

    2010年初莱商银行开始筹划增资事宜,莱商银行聘请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其定向增发价格进行测算。2010年4月15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对每股价格的测算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贵公司2009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为2.71元,每股净收益为0.44元。

    2.贵公司目前账面营业用房原值为281,347,035.04元,净值239,127,348.75元。

    贵公司账面成本是成本价,应考虑参照当地房屋价格测算升值情况。

    3.我们分析了宁波银行、深发展银行、浦发银行近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他们采取的是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00%,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分析:

    (1)浦发银行按市净率2.45倍,市盈率11倍。

    (2)宁波银行按市净率3.3倍,市盈率21.95倍。

    (3)深发展银行按市净率3.45倍,市盈率91.3倍。

    我们测算按上述三家银行加权平均市净率为3.07倍,按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两家银行市盈率(深发展银行市盈率不可比较)加权平均为16.48倍。

    贵公司如果按2009年12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2.71元,按市净率3.07倍为8.32元。

    贵公司如果按2009年12月31日账面每股净收益0.44元,按市盈率16.48倍价格为7.25元。

    鉴于此,建议贵公司发行价格每股不低于人民币6.00元。”

    考虑到2011年9月我国证券市场较为低迷,上证指数从2010年4月到2011年9月下跌将近20%,因此莱商银行最终确定定向增发价格为每股5元。由于2010年莱商银行净利润较2009年大幅增长93.81%,以2010年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计算,该次增资定价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分别为6.58倍和1.52倍。

    (2)本次评估的定价过程

    本次评估是对莱商银行股权转让价格做出评估。本次交易置入资产莱商银行4.98%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账面价值为23,002.70万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40,656.69万元,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为30,195.60万元。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确定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40,656.69万元,较市场法溢价34.64%。莱商银行本次交易价格为每股8.16元,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分别为11.66倍和1.77倍。

    (3)两次定价比较分析

    比较2011年9月增资价格每股5元和本次评估定价每股8.16元,静态市盈率差异较大,而市净率比较接近,究其原因主要因素有:第一,本次评估是对股权转让价格做出估值,而不是对定向增发价格做出估值,定向增发价格通常低于股权转让价格(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价格通常为市场价格的八折,据Wind资讯统计,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定向增发的平均发行折价为16%);第二,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定价,较市场法定价溢价34.64%,主要因为两次交易期间我国证券市场低迷,银行股的市盈率和市净率等市场指标处于历史低位。

    综上所述,两次交易的市场背景存在差异,定价目的和估值方法不同,虽然两次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评估师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本次交易价格与2011年9月增资价格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本次评估是对股权转让价格做出估值,而不是测算定向增发价格,定向增发价格通常低于股权转让价格;第二,两次估值期间证券市场低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较市场法存在一定溢价。因此两次定价差异较大的原因情况属实,定价差异合理。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价格与2011年9月增资价格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本次评估是对股权转让价格做出估值,而不是测算定向增发价格,定向增发价格通常低于股权转让价格;第二,两次估值期间证券市场低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较市场法存在一定溢价。因此两次定价差异较大的原因情况属实,定价差异合理。

    第五章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基本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况

    鲁银投资向莱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价值超出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向特定对象即莱钢集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月4日。

    根据以上定价依据和定价基准日计算,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 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鲁银投资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013年6月26日,鲁银投资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税前)0.03元,发行价格调整为5.65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总股数=(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并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确定。本次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和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为40,433.76万元,按5.68元/股发行,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118.61万股;发行价格调整为5.65元/股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156.41万股,全部向莱钢集团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交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莱钢集团承诺本次发行结束后,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除外。如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受让方或实际控制人仍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相关承诺义务,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就鲁银投资的股份转让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人之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重组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根据大信会计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3-00046号和大信审字[2013]第3-00250号《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及大信审字[2013]第3-00251号《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本公司备考财务指标和重组前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三、本次重组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的中联评报字[2012]第985号、第98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和作价原则,本次置入资产的交易作价为40,656.69万元,置出资产交易作价222.93万元。本次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和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为40,433.76万元,按5.68元/股发行,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118.61万股;发行价格调整为5.65元/股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156.41万股,全部向莱钢集团发行。发行结束后,莱钢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重组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莱钢集团持股比例增加了10.77%,最终持股比例为25.29%,其他股东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置出资产的财务会计信息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带钢分公司的部分资产,本次交易的实质为置出带钢业务。为提高置出业务的可理解性,本报告披露经营带钢业务的带钢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大信会计对带钢分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带钢分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3]第3-00425号)。

    (一)带钢分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带钢分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带钢分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二、置入资产的财务会计信息

    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莱商银行4.98%的股权。大信会计对莱商银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3]第3-00226号)。

    (一)莱商银行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二)莱商银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莱商银行合并现金流量表(下转31版)

    序号债权人类别家数金额(元)金额占比(%)
    1山东森源板业有限公司1366,444.810.12
    2单家预收账款金额小于10万元871,390,504.820.45
    合计881,756,949.630.57

    序号债权人名称2012-10-312013-6-302013-10-31
    1扬州市继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8,516.8555,801.078,521.81
    2鲁商物产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分公司184,480.3311,918.4511,918.45
    3龙口安达经贸有限公司22,485.009,876.509,876.50
    4莒南县凌云钢带厂9,980.6811,558.6811,558.68
    5临沂泽润钢材有限公司853,986.01264,710.661,658,621.93
    6临沂汇力机械有限公司409,655.3887,891.46464,222.03
    7莱芜华杰物资有限公司278,566.5094,194.9094,194.90
    8莱芜市丰益冶金材料有限公司68,146.36152,528.96227,157.56
    9莱芜市润山物资有限公司47,211.6015,706.1915,706.19
    10莱芜市宝鑫制管有限公司31,343.90135,977.11135,977.11
    11临沂国正物资有限公司463,269.52471,369.52563,369.52
    12铁路运费结算户302,923.20703,749.00695,852.50
    13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276,981.9824,053.1888,229.27
    14广汉市川汉钢管有限公司526,180.11186,439.5041,654.10
    15山东钢铁集团聊城加工配送有限公司-637,253.183,328,020.86
    16泰安宏通金属板业有限公司--34,810.62
    17莱芜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39,639.69
    18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宁销售分公司--400,000.00

    产品期间产量(吨)销量(吨)
    镇静带钢2013年1-6月359,904.20370,888.20
    2012年699,652.74690,484.92
    2011年852,979.87848,058.79
    2010年960,760.07963,699.00
    Q345B2013年1-6月44,273.9844,223.14
    2012年51,699.2852,733.80
    2011年31,277.0632,291.85
    2010年23,163.2210,185.96
    65MN2013年1-6月9,568.569,611.36
    2012年68,334.3369,873.02
    2011年40,616.3941,639.98
    2010年11,974.541,377.38

    项目基准日账面净值基准日评估值增值率
    存货1,876.281,980.415.55%
    固定资产4,513.548,421.3586.58%
    在建工程633.26652.643.06%
    预收账款10,831.4710,831.47-
    净资产值-3,808.39222.93105.85%

    项目补充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补充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增值率
    存货2,740.272,932.327.01%
    固定资产4,906.398,729.3377.92%
    在建工程---
    预收账款5,349.175,349.17-
    净资产值2,297.496,312.48174.76%

    企业名称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点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东大街137号
    法定代表人李敏实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20216955421X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业务和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项目股本(股)比例
    国家股26,000,0002.60%
    法人股877,583,47887.76%
    自然人股96,416,5229.64%
    合计1,000,000,000100.00%

    序号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86.988320.29%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0018%
    3莱芜京华制管有限公司8,833.33338.83%
    4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5006.50%
    5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5006.50%
    6泰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0005%
    7山东莱芜创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3,0003%
    8莱芜市九羊福利铁厂3,0003%
    9山东泰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03%
    10莱芜市财政局2,3002.30%

    资产2013年6月30日负债2013年6月30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64,340.02向中央银行借款60,000.00
    存放同业款项398,235.8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32,006.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79,421.45拆入资金85,857.86
    应收利息11,628.8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3,290.02
    发放贷款和垫款2,159,036.63吸收存款2,881,498.25
    持有至到期投资(注1)178,122.72应付职工薪酬13,405.89
    长期股权投资33,000.00应交税费16,275.72
    固定资产(注2)75,302.77应付利息25,907.54
    无形资产6,479.17其他负债70,098.0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99.92  
    其他资产172,511.91  
    资产总计4,388,579.29负债合计3,878,339.48

    项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总资产4,388,579.294,263,702.843,464,688.66
    负债总额3,878,339.483,771,834.933,016,177.54
    所有者权益510,239.81491,867.92448,511.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0,615.70472,327.63433,889.67
    项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92,134.19175,358.43140,790.44
    营业利润39,917.3279,697.7873,295.96
    利润总额39,886.6980,792.4374,266.03
    净利润25,633.8959,496.6851,597.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88.0653,771.3049,22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474.46106,894.09-32,833.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748.6061,194.4722,57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2.00-36,139.88196,589.8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07-52.29-725.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515.12131,896.38185,602.90

    项目基准日账面净值基准日评估值增值率
    莱商银行4.98%股权23,002.7040,656.6976.75%

    项目补充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补充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增值率
    莱商银行4.98%股权23,660.3741,108.3973.74%

    项目2011年2010年2009年2008年2007年平均值
    当年净利润504.70457.04235.81231.73231.74 
    分配股利153.33120.00120.00157.6282.96 
    分配比例30.38%26.26%50.89%68.02%35.80%42.27%

    项目2011年2010年2009年2008年平均
    宁波银行17.70%21.98%34.48%37.74%31.68%
    南京银行27.78%22.22%47.62%37.97%36.80%
    北京银行27.78%19.82%20.00%20.69%21.47%
    平均24.42%21.34%34.03%32.13%29.98%

    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复合增长率
    整体银行业4,467.35,833.66,684.28,990.912,518.715,115.527.61%
    城市商业银行248.1407.9496.5769.81,080.91,367.640.69%

    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027,000.00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000.00
    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51.001,020.00
    东营莱商村镇银行43.358,670.00
    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8.994,000.00
    合计42,690.00

    序号科目名称2008E2009E2010E2011E2012E1-10
    1利润总额259.06178.91318.88656.68385.65
    2所得税费用89.7945.2177.68163.22124.42
    3净利润169.28133.71241.20493.45261.23

    序号科目名称2008年2009年2010年
    1当年净利润169.28133.71241.20
    2分配股利30.0037.8063.00
    3分配比例17.72%28.27%26.12%

    项目2012E11-122013E2014E2015E2016E2017E永续期
    一、净利润60.60373.32433.06502.34582.72675.96 
    分配率24%24%24%24%24%24% 
    二、分红额14.5589.60103.93120.56139.85162.23 
    三、折现率11.94%11.94%11.94%11.94%11.94%11.94% 
    折现期0.171.172.173.174.175.17 
    折现系数0.86960.75610.6575 0.57180.4912 
    四、折现值14.2778.5581.4084.3587.4190.582,193.13
    五、最终评估值2,629.70      

    项目2012E11-122013E2014E2015E2016E2017E永续期
    一、净利润106.77860.07997.681,157.311,342.481,557.28 
    分配率20%20%20%20%20%20% 
    二、分红额21.35172.01199.54231.46268.50311.46334.82
    三、折现率11.94%11.94%11.94%11.94%11.94%11.94% 
    折现期0.171.172.173.174.175.17 
    折现系数0.98140.87670.78320.69960.62500.558412.58
    四、折现值20.96150.80156.27161.94167.82173.904,210.48
    五、最终评估值5,042.18      

    项目2012E11-122013E2014E2015E2016E2017E永续期
    一、净利润1.459.4310.3711.4112.5513.81 
    分配率30%30%30%30%30%30% 
    二、分红额0.432.833.113.423.774.144.14
    三、折现率11.94%11.94%11.94%11.94%11.94%11.94% 
    折现期0.171.172.173.174.175.17 
    折现系数0.98140.87670.78320.69960.62500.55844.68
    四、折现值0.432.482.442.392.352.3119.37
    五、最终评估值31.77      

    项目2012E11-122013E2014E2015E2016E2017E永续期
    一、净利润12.9585.6095.87107.37120.26134.69 
    分配率30%30%30%30%30%30% 
    二、分红额3.8825.6828.7632.2136.0840.4140.41
    三、折现率11.94%11.94%11.94%11.94%11.94%11.94% 
    折现期0.171.172.173.174.175.17 
    折现系数0.98140.87670.78320.69960.62500.55844.68
    四、折现值3.8122.5122.5222.5422.5522.56188.95
    五、最终评估值305.45      

    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股权价值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027,000.0047,334.51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000.0010,084.36
    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51.001,020.001,620.47
    东营莱商村镇银行43.358,670.0013,241.23
    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8.994,000.002,458.21
    合计42,690.0074,738.79

    项目2013年6月30日/2013年1-6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

    变动金额变动率
    资产总额(万元)505,487.77547,342.6941,854.928.28%
    负债总额(万元)394,146.47389,116.71-5,029.76-1.28%
    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万元)91,213.02138,097.7046,884.6851.40%
    每股净资产(元)1.842.430.5932.07%
    资产负债率(%)77.9771.09-6.88-8.82%
    营业收入(万元)269,068.12137,376.77-131,691.35-48.94%
    营业利润(万元)5,216.295,922.15705.8613.53%
    利润总额(万元)5,207.805,913.92706.1213.5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218.832,924.94706.1131.82%
    总股本(万股)49,661.3756,817.787,156.4114.41%
    每股收益(元/股)0.0450.0510.0113.33%
    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0450.0520.011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22.12-0.30-12.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2.432.12-0.31-12.76%
    项目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

    变动金额变动率
    资产总额(万元)448,806.85488,574.8639,768.018.86%
    负债总额(万元)338,817.22332,447.55-6,369.67-1.88%
    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万元)90,388.84136,526.5246,137.6851.04%
    每股净资产(元)1.822.400.5831.87%
    资产负债率(%)75.4968.04-7.45-9.86%
    营业收入(万元)458,029.12184,960.94-273,068.18-59.62%
    营业利润(万元)10,976.5110,128.67-847.84-7.72%
    利润总额(万元)12,002.5811,161.94-840.64-7.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0,747.759,907.11-840.64-7.82%
    总股本(万股)49,661.3756,817.787,156.4114.41%
    每股收益(元/股)0.2160.174-0.04-19.44%
    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1050.077-0.03-2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47.59-4.95-39.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6.093.35-2.74-44.99%
    项目2011年12月31日/2011年度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

    变动金额变动率
    资产总额(万元)345,764.47380,459.5634,695.0910.03%
    负债总额(万元)252,535.61242,089.02-10,446.59-4.14%
    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万元)82,076.17127,217.8545,141.6855.00%
    每股净资产(元)3.313.980.6720.24%
    资产负债率(%)73.0463.63-9.41-12.88%
    营业收入(万元)569,186.90205,611.96-363,574.94-63.88%
    营业利润(万元)35,414.8632,954.24-2,460.62-6.95%
    利润总额(万元)35,464.9533,012.27-2,452.68-6.9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9,514.3827,061.71-2,452.67-8.31%
    总股本(万股)24,830.6931,987.107,156.4128.82%
    每股收益(元/股)0.5940.476-0.12-19.87%
    每股收益(元/股)(扣非)0.3210.237-0.08-26.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8124.54-19.27-43.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23.6712.22-11.45-48.37%

    股东名称交易前交易后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莱钢集团7,213.1314.5214,369.5425.29
    其他股东42,448.2485.4842,448.2474.71
    股份合计49,661.37100.0056,817.78100.00

    项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051.3921,749.6923,859.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988.222,476.726,103.44
    应收账款190.0195.00-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6,019.822,997.68305.51
    存货3,831.127,336.814,783.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5,080.5534,655.9035,052.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906.394,802.984,829.87
    在建工程-239.67806.3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906.395,042.655,636.21
    资产总计29,986.9439,698.5440,688.36

    项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000.00
    应付账款6,491.8212,857.401,828.48
    预收款项5,349.176,689.0810,766.00
    应付职工薪酬151.03160.59136.18
    应交税费271.22-20.80-28.2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77.83812.123,476.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2,441.0620,498.4021,178.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2,441.0620,498.4021,178.7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545.8819,200.1519,509.61
    所有者权益合计17,545.8819,200.1519,509.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986.9439,698.5440,688.36

    项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收入131,691.35273,068.18363,574.95
    减:营业成本130,294.22268,117.93357,148.29
    营业税金及附加72.94200.21220.09
    销售费用162.98382.50400.24
    管理费用437.501,116.761,109.10
    财务费用2,327.093,548.413,125.40
    资产减值损失50.624.63-14.5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1,654.00-302.261,586.3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0.267.207.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7.207.94
    三、利润总额-1,654.26-309.461,578.4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1,654.26-309.461,578.40

    项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9,348.28319,341.14423,496.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7.77273.9416,726.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506.04319,615.09440,22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3,207.04303,100.15414,656.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19.264,098.643,938.33
    支付的各项税费507.941,875.442,483.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15.147,035.512,182.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9,749.39316,109.75423,260.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43.343,505.3416,961.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6.64307.58526.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64307.5852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64-307.58-529.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38.323,307.323,228.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8.323,307.323,228.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8.32-3,307.32-3,228.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698.31-109.5613,203.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749.6921,859.268,656.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51.3921,749.6921,859.26

    项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64,340.02706,588.51587,265.60
    存放同业款项398,235.84481,800.72367,603.56
    贵金属---
    拆出资金-199,685.0049,51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79,421.45473,919.64540,639.51
    应收利息11,628.8630,175.1810,225.66
    发放贷款和垫款2,159,036.631,994,424.921,507,628.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178,122.72206,097.46196,661.97
    长期股权投资33,000.0033,000.0033,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5,302.7763,683.0850,386.03
    无形资产6,479.176,641.596,288.46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99.9211,013.086,291.00
    其他资产172,511.9156,673.68109,187.89
    资产总计4,388,579.294,263,702.843,464,688.66

    项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60,000.0020,000.0040,0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32,006.15637,614.85369,377.26
    拆入资金85,857.862,199.931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3,290.02-383,018.58
    吸收存款2,881,498.252,966,832.742,104,479.30
    应付职工薪酬13,405.8914,629.8413,510.11
    应交税费16,275.7224,042.5722,889.78
    应付利息25,907.5438,056.6314,441.46
    预计负债---
    应付债券--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70,098.0568,458.3638,461.05
    负债合计3,878,339.483,771,834.933,016,177.54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100,000.00100,000.00100,000.00
    资本公积207,026.77207,026.77207,026.77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29,803.3129,803.3123,814.30
    一般风险准备22,759.9018,538.3913,962.07
    未分配利润121,025.72116,959.1789,086.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80,615.70472,327.63433,889.67
    少数股东权益29,624.1219,540.2814,621.45
    股东权益合计510,239.81491,867.92448,511.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4,388,579.294,263,702.843,464,688.66

    项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收入92,134.19175,358.43140,790.44
    利息净收入82,053.15153,442.36120,043.41
    利息收入157,452.09332,037.47225,822.77
    利息支出75,398.95178,595.11105,779.3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318.449,270.969,203.8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386.2110,757.9010,117.9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067.771,486.94914.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22.2712,607.5012,224.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07-52.29-725.49
    其他业务收入70.4089.9043.80
    二、营业支出52,216.8895,660.6567,494.47
    营业税金及附加6,925.7113,128.489,731.01
    业务及管理费37,248.5564,483.7350,851.12
    资产减值损失8,042.6118,048.446,912.34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917.3279,697.7873,295.96
    加:营业外收入76.901,781.84986.35
    减:营业外支出107.53687.2016.28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39,886.6980,792.4374,266.03
    减:所得税费用14,252.8021,295.7522,668.4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633.8959,496.6851,597.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88.0653,771.3049,227.36
    少数股东损益2,345.835,725.382,370.2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540.6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540.6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25,633.8959,496.6851,597.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288.0653,771.3049,227.3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45.835,725.382,3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