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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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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4年1月2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4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医药A份额、国泰医药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折算前的医药A份额持有人,以医药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医药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医药份额。折算前的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国泰医药份额,按1份医药A份额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持有场外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泰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不改变医药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医药A份额持有人

      ■

      ■

      ■

      医药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场内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为:

      ■

      其中: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医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国泰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2)医药B份额持有人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

      ■

      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为:

      ■

      其中: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国泰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泰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4年1 月2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医药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暂停交易、医药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A恢复交易、医药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 年1月6日医药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医药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01 元)。由于医药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医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国泰医药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国泰医药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医药A份额数或场内国泰医药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国泰医药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856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4年1月2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4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互利A份额、信用互利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互利A份额和互利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折算前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10份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按7份互利A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前的互利A持有人,以互利A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互利A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互利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折算不改变互利B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互利B的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经过上述份额折算,互利A份额和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互利B的份额净值折算调整如下:

      ■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A的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B的份额净值=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B的份额净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2、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互利B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如下:

      (1)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算“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见前述份额净值调整公式),再计算“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

      ■

      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中,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定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定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2)互利A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算“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见前述份额净值调整公式),再计算“互利A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将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A的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计算公式如下:

      ■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A的份额数=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A的份额数

      “互利A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中,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3)互利B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定期折算不改变互利B的份额数量和份额净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B的份额数=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B的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4年1 月2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互利A、互利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互利A暂停交易、互利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互利A恢复交易、互利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 年1月6日互利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互利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互利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互利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互利A份额数或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856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