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3-05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11:00
2、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市金城街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恩明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97,206,3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和孙华琛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关于放弃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增资优先权的议案》
朱祖国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回
避表决。
以同意123,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本议案。
2、《关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案》
选举李恩明为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包玉梅为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吴艳华为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朱祖国为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马孟林为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施献东为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关华为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张福贵为独立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王宝山为独立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陈亮为独立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程春梅为独立董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李恩明、包玉梅、吴艳华、朱祖国、马
孟林、施献东、关华、张福贵、王宝山、陈亮、程春梅,其中张福贵(会计专业人士)、王宝山、陈亮、程春梅为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3、《关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案》
选举夏俊清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选举杨永辉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同意97,206,30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建荒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夏俊清、杨永辉、王建荒,其中夏俊清、杨永辉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建荒为职工代表监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开胜、孙华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3-05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2013年12月30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12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人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委托表决人数
应出席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李恩明、包玉梅、朱祖
国、马孟林、施献东、关华、张福贵、王宝山、程春梅出席了会议,董事吴艳华、陈亮因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吴艳华委托董事包玉梅、董事陈亮委托董事程春梅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主持人:董事李恩明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恩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恩明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改选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主任:李恩明
委员:王宝山 朱祖国
2、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主任:张福贵
委员:陈亮 施献东
2、下设审计工作组,审计监察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王宝山
委员:程春梅 关华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程春梅
委员:张福贵 马孟林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30日
李恩明先生简历
李恩明,男,1968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辽宁省财政学校会计专业毕业,历任锦州女儿河造纸厂财务科长、轻工供销公司干部、锦州宝地建设集团财务总监,现任宝地建设集团副总裁、宝地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53%)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3—05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2013年12月30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
议室现场召开。
3、应出席人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委托表决人数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夏俊清、王建荒、杨永辉参加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监事夏俊清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夏俊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夏俊清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0日
夏俊清先生简历
夏俊清:男,1966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6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历任金城造纸股份公司财务处会计、会计师、副处长,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3—06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风险的提示
公告(详见2013-040公告).在该公告中,公司承诺自2013年8月起
就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于每月最后五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经与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先生及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鑫矿业”)沟通,公司了解到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金龙-葫芦应合并资源/储量报告的编制预计在2014年1月10日以前完成初稿,相关数据待评审备案后,按重组进度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以公开披露。
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将于下月最后五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