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4-006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4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9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刘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通过刘谊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对刘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选举陈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陈培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审议通过陈培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由副总经理包正明先生主持工作。对陈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提名包正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提名包正明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出具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煤炭购销业务;同时,由于公司2013年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送转股方案,注册由1,850,387,000股增至2,590,541,800股。因此,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5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038.7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054.18万元。”
2、原第8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5,038.7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59,054.18万股,均为普通股。”
3、原第12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信息化咨询与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修改为“……,信息化咨询与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煤炭购销业务。”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014年,公司拟通过办理资产融资租赁业务筹集长期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到期的短期借款和弥补公司流动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不足。计划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融资租赁业务尚未签署合同,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4年第1次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包正明先生简历
包正明,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采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国投新集二矿副总工程师、矿长,公司基建部副部长、总工程师,杨村矿矿长,刘庄煤矿矿长,公司生产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包正明同志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4-007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2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2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2月28日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方式
(五)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新锦江大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选举包正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继续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一)、(二)、(三)于同日以编号2014-006号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议案(四)于2013年12月18日以编号2013-038号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2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4年2月24-2014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楼,国投新集证券部。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14年2月27日下午17时。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楼,国投新集证券部
邮编:232001
电话:0554-8661819
传真:0554-8661922
信箱:xinji@sdicxinji.com.cn
联系人:戴斐
(三)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元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1 | 审议选举包正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2 |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审议公司关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
4 | 审议《公司继续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