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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4版)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A类基金份额,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H)赎回费率
    H<365天0.10%
    365天≤H<730天0.05%
    H≥730天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H)赎回费率
    H<30天0.75%
    H≥30天0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投资者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

    本基金的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投资基金A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投资基金A或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投资基金C与嘉实旗下其他23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互转,以及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投资基金A或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投资基金C转换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和嘉实纯债债券C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根据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③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投资基金C时,无转换费用;

    注1: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暂停转入业务; 2012年6月8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亿元;自2013年8月2日起,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1月9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暂停转换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4)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10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了万银财富、好买基金、嘉实财富、数米基金、天天基金、长量基金、烟台银行、国元证券、广州证券、华融证券10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增加了关于网上直销申购、赎回的单笔最低要求的相关信息。

    6.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7.在“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增加了关于降低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要求的相关信息。

    8.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9.在“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3年三季度末。

    10.在“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网上交易服务和电话交易服务的相关信息。

    11.在“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自2013年6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本基金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