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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4-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李勇、李刚、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李勇、李刚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自李勇、李刚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李勇、李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王翠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陈全仁、张美玲、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王龙、库尔勒通汇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杨冬梅、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特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勇、李刚追加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以上承诺不因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变更、离职而失去效力。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追加承诺: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与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比较)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A、预警条件:当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B、启动条件:当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在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2)稳定股价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综合采用多种方案稳定股价,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勇、李刚追加承诺:如果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将通过以不超过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的价格增持股票等方式来稳定公司股价;在符合相关买卖公司股票规定等前提下,积极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当年通过本方案增持股票不低于30万股或300万元;

      B、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追加承诺:如果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将通过以不超过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的价格增持股票的方式来稳定公司股价;当年通过本方案增持股票不低于2万股或10万元;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入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将追加本承诺;

      C、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如果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回购股票的方式以不超过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稳定公司股价。

      上述机构及个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若存在上述情形,发行人在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已经除权的,应当复权计算)为准。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玉瑚、王翠先、李勇、李刚、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发行人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在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披露如下:

      A、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勇合计减持不超过200万股(已经除权的,应当复权计算),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承诺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B、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李勇、李刚离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李勇、李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C、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承诺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D、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在承诺锁定期满后转让股票的,公司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披露该股东减持原因、该股东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

      五、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本公司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重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李勇先生、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为了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麦趣尔股份的生产经营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至本公司/本人为麦趣尔股份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麦趣尔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单位/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麦趣尔股份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给麦趣尔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了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承诺本单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麦趣尔股份的生产经营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至本单位为麦趣尔股份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由本单位委派的人员担任麦趣尔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单位不直接从事与麦趣尔股份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麦趣尔股份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此给麦趣尔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持股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其他重要承诺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所持有的麦趣尔股份的全部股份系由本公司实际、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他人代为持有的情形;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或设置他方权益的情形;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麦趣尔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麦趣尔股份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李勇先生承诺:本人所持有的麦趣尔股份的全部股份系由本人实际、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他人代为持有的情形;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或设置他方权益的情形;本人将尽量避免与麦趣尔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麦趣尔股份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3年12月31日及2012年12月31日、2013年度及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其中,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1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91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1,37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发行价格为25.3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7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麦趣尔”,股票代码“00271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2,290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1月2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1月28日

      3、股票简称:麦趣尔

      4、股票代码:00271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16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290万股(发行新股1,311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979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可上市流通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82.9046.7572017年1月28日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750.008.1882015年1月28日
    李勇701.497.6582017年1月28日
    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345.463.7712017年1月28日
    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20.003.4932015年1月28日
    北京华特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5.002.4562015年1月28日
    王龙70.130.7662015年1月28日
    王翠先60.010.6552017年1月28日
    库尔勒通汇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0.010.5462015年1月28日
    杨冬梅50.010.5462015年1月28日
    李刚15.000.1642017年1月28日
    小计6,870.0075.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网下配售的股份916.0010.0002014年1月28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1,374.0015.0002014年1月28日
    小计2,290.0025.000 
    合计9,160.0010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aiquer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7,849万元(发行前)、9,160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李勇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0日

      整体变更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麦趣尔大道

      邮政编码:831100

      电话:0994-6568908

      传真:0994-2516699

      公司网址:http://www.maiquer.com

      电子邮箱:bod@maiquer.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乳制品[液体奶(灭菌乳、酸乳)]、饮料(蛋白饮料类)、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冰棍)、矿泉水、速冻米面食品的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农副产品(除粮食、棉花)经销;畜禽养殖、农业种植。

      主营业务: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烘焙食品的连锁经营。

      所属行业:食品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姚雪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 名职务性别任职期限直接持有股数(股)间接持有股数(股)持股比例(%)
    李勇董事长2012年12月-2015年12月7,014,90215,612,33524.70
    李刚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2015年12月150,0007,115,2577.93
    王翠萍董事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姜传波董事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孙进山独立董事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陈志武独立董事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郭志勤独立董事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贾勇军监事会主席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唐志毅监事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朱杰职工监事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张超副总经理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李景迁副总经理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姚雪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2年12月-2015年12月00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玉瑚、王翠先、李勇、李刚共持有麦趣尔集团100%的股权,通过麦趣尔集团持有发行后发行人46.757%的股份。王翠先、李勇和李刚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后0.655%、7.658%和0.164%的股份,李勇、李刚持有本公司股东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后发行人3.771%的股份。李玉瑚、王翠先、李勇、李刚合计控制发行人59.005%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简要情况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注册资本为33,999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为652300050002563,法定代表人为李玉瑚,注册地址为昌吉市麦趣尔大道66区2丘10栋5楼,实际经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与管理。该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翠先11,899.6535.00
    2李勇10,199.7030.00
    3李玉瑚6,799.8020.00
    4李刚5,099.8515.00
    合 计33,999.00100.00

      

      麦趣尔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1,229,755,464.641,226,030,180.75
    净资产(元)453,183,479.61452,485,394.49
    项 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
    净利润(元)698,085.1239,685,742.42

      

      注:上表中2013年6月30日/201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数据经由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李玉瑚、王翠先、李勇、李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玉瑚先生:麦趣尔集团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38年出生。曾任新疆大天池食品有限公司(麦趣尔集团前身)总经理,还曾担任昌吉市政协委员、工商联副主席,2002年至今任麦趣尔集团董事长。曾荣获2003年“中国月饼发展贡献奖”、2009年“中国烘焙食品工业终生成就奖”等荣誉称号。

      王翠先女士:麦趣尔集团副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2年出生。曾任新疆大天池食品有限公司(麦趣尔集团前身)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麦趣尔集团副董事长。

      李勇先生,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工商联执委,昌吉州工商联副会长,昌吉市工商联副会长。历任麦趣尔集团总经理,麦趣尔乳业董事长。现任麦趣尔股份董事长、麦趣尔集团总经理,曾荣获2002年中国奶业协会优秀工作者、2007年昌吉市首届优秀青年企业家、2007年昌吉州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名、2007年全国轻工行业劳模、2008年和2009年昌吉市总工会“支持工会党政”好领导、2009年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企业管理者等荣誉称号。

      李刚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昌吉州人大代表,烘焙行业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乌鲁木齐烘焙食品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历任麦趣尔食品及麦趣尔冰淇淋董事长,麦趣尔乳业副总经理。现任麦趣尔股份总经理、新疆麦趣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麦趣尔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荣获2002年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2009年昌吉州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麦趣尔集团控制的企业除本公司外,还控制铭成兴业、新悦铭城、忠群诚信、嘉亿园林、顺佳聚信、亿泰福能源、九州通、新坐标共8家全资子公司。有关铭成兴业、新悦铭城、忠群诚信、嘉亿园林、顺佳聚信、亿泰福能源、九州通、新坐标的详细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除控制麦趣尔集团及其子公司、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外,未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4,999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828,97346.76
    2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8.19
    3李勇7,014,9027.66
    4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3,454,5543.77
    5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200,0093.49
    6北京华特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50,0002.46
    7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232,2501.35
    8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924,1221.01
    9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06,7180.99
    10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906,7180.99
    1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906,7180.99
    合计71,124,96477.6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2,29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91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37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5.3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9.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916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有效申购数量为4,053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2.60%,有效申购倍数为4.42倍。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374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2.2274801995%,超额认购倍数为44.89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第48110004号),发行人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731,800元。

      五、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共计5,740.8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4,849.62
    审计、评估费用327.00
    律师费用80.00
    网上发行费用30.60
    信息披露费用453.59
    合计5,740.81

      

      2、每股发行费用为2.51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股东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273.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53.05万元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9,520.13万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24,847.02万元,扣除分摊的发行费用1,987.76万元后,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为22,859.26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29元(按照2013年6月30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0.64元/股(以公司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3年12月31日及2012年12月31日、2013年度及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其中,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项目2013.12.312012.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311,783,503.66236,236,427.6531.98
    流动负债(元)159,780,073.84160,085,491.76-0.19
    总资产(元)487,928,980.94425,995,488.3914.5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28,108,907.10264,869,996.6323.8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183.3723.88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403,291,925.66403,191,954.370.02
    营业利润(元)61,302,191.3865,629,006.41-6.59
    利润总额(元)69,493,308.2167,211,389.053.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63,238,910.4760,092,920.555.2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55,784,994.1558,652,952.35-4.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0.775.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710.75-4.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3325.59-4.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8.8224.98-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712,838.8070,015,794.55-50.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40.89-50.42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C14食品制造业”,发展较为稳健,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国家经济水平和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高,以及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等有利因素的影响,乳制品和烘焙连锁行业市场需求旺盛,发展空间广阔。

      2013年发行人的经营情况整体较2012年基本稳定,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等)、产品构成、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政策等事项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受当年生鲜乳供应紧张、月饼销售未达预期等影响,201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幅较低。

      2013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幅超过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原因是2013年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贴较2012年有所增加。

      2013年1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454.12万元(未经审计),净利润654.32万元(未经审计)。由于2014年春节较2013年春节的公历日期有所提前,因此2014年1季度因春节带动销售的有利因素将较2013年1季度有所减弱。预计2014年1季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1季度下降10%左右,净利润下降5%-10%。

      2014年1季度的业绩预测只是发行人的初步估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生产经营信息,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自2014年1月9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3、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资金未被关联人非经常性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保荐代表人:席睿、李旭巍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9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公司的上市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花旗愿意推荐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7日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二零一四年一月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