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4版)
●企业拥有知名品牌,客户忠诚度高;
●企业的技术领先、创新能力较强;
●企业的经营成本低于主要的竞争对手;
●企业由于对稀缺或不可替代资源的占有、拥有特许经营牌照、在规模经济明显的行业中经营规模位居前列、已拥有较广泛的销售网络等原因,在行业中占据垄断地位;
●企业拥有一只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团队,专业、尽职,能正确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并创造较好的企业绩效。
优势企业的主要财务特征是:企业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在行业内位居前列,并将在未来继续保持这一趋势;即使在行业低谷期,优势企业的盈利波动也小于行业内大多数企业。
本基金将以合理价格或股价低估时,买入优势企业,并长期持有,与企业共同成长。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生实质不利变化时,出售股票。
(2)成长企业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重点发掘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企业产品与服务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生产性企业的生产能力持续扩张或闲置产能不断得到利用,服务类企业营业网点、业务范围等服务能力持续增加,营业收入不断增长。本基金将对上市公司的产量、在建产能/现有产能、营业网点数量、营业额的数据进行统计,根据行业特征,选取适当的反映生产能力的指标进行分析,选取在未来一到两年收入与盈利成长速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股价未明显高估的公司进行投资。
(3)行业周期策略
在本策略下,本基金重点把握两个阶段的投资机会。一个是在行业低谷期,行业景气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产销量和企业效益下滑,已开始有企业退出该行业。本基金预期行业情况难以继续大幅恶化,而股价已充分或过度反映了基本面的不利影响,一旦行业景气回升,企业净利润将会大幅增加。另一投资机会是在行业景气上升周期,行业景气好转已确立,企业效益、产品价格、产销量出现普遍上升,本基金预期行业景气将会持续。在本策略下,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企业效益对行业景气敏感度较高的公司。
(4)绝对价值策略
绝对价值策略指的是,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寻找对企业的绝对价值进行评估的合理估值方法,包括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和分拆出售法等。当企业的绝对价值高于企业总市值,而且企业价值重估的诱发性因素有可能出现时,本基金将对此类公司进行投资。
(5)突发事件/收购兼并策略
在此策略下,本基金将关注突发事件以及收购兼并信息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如果突发事件对企业盈利能力产生短暂的不利影响,但市场过度反应造成股价大幅下跌,已低于其合理估值时,本基金可对此类公司进行投资。此外,在公司公告收购兼并信息后,本基金将分析收购兼并事件对企业盈利能力造成的实质影响。当股票价格未充分反映收购兼并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时,本基金将对此类公司进行投资。
(6)新兴技术策略
在此策略下,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有可能出现重大技术突破的领域,如生物、医药、电子通讯、环保、新材料等。这些领域的新技术开发难度大、进入壁垒高,一旦转化为生产力,将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和企业效益的高速增长。本基金将密切跟踪这些领域中技术水平处于前列的公司,了解其技术开发进度以及采用新技术产能的建设进度,在技术突破即将实现而股价未充分反映之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以上策略进行股票选择,根据对各种策略的收益与风险的判断、投资品种资金容量的分析,进行组合的构造与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在可转债方面,本基金将投资具有较高成长性或正股价格被低估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投资折价交易或底价溢价率较低的可转债,在接近强制赎回点时卖出;及时把握可转债与股票的套利机会;根据中签率预测和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转债新券申购等。基金管理人将动态监控可转债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及时抛售主体信用状况有恶化迹象的可转换债券。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4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862,665,706.84 | 88.38 |
其中:股票 | 5,862,665,706.84 | 88.3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17,525,673.00 | 4.79 |
其中:债券 | 317,525,673.00 | 4.79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75,014,016.31 | 4.15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78,109,095.26 | 2.69 |
7 | 合计 | 6,633,314,491.41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47,050,000.00 | 0.73 |
B | 采矿业 | 294,781,198.84 | 4.55 |
C | 制造业 | 4,044,380,292.90 | 62.40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716,400.00 | 0.03 |
E | 建筑业 | 107,499,821.90 | 1.66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75,679,654.55 | 2.71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6,075,109.99 | 2.25 |
J | 金融业 | 4,273,356.36 | 0.07 |
K | 房地产业 | 30,830,216.10 | 0.48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10,332,000.00 | 10.96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44,560,800.00 | 0.69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6,526,872.10 | 0.41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899,028.07 | 0.04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48,894,956.03 | 2.30 |
S | 综合 | 77,166,000.00 | 1.19 |
合计 | 5,862,665,706.84 | 90.45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400 | 省广股份 | 15,190,000 | 666,992,900.00 | 10.29 |
2 | 300228 | 富瑞特装 | 6,399,393 | 496,528,902.87 | 7.66 |
3 | 000049 | 德赛电池 | 6,562,000 | 381,514,680.00 | 5.89 |
4 | 002456 | 欧菲光 | 8,200,000 | 348,418,000.00 | 5.38 |
5 | 601012 | 隆基股份 | 17,666,288 | 297,323,627.04 | 4.59 |
6 | 600583 | 海油工程 | 39,600,000 | 293,040,000.00 | 4.52 |
7 | 600089 | 特变电工 | 23,992,008 | 289,583,536.56 | 4.47 |
8 | 300146 | 汤臣倍健 | 3,390,000 | 223,740,000.00 | 3.45 |
9 | 002572 | 索菲亚 | 10,000,000 | 199,400,000.00 | 3.08 |
10 | 300273 | 和佳股份 | 7,980,000 | 191,360,400.00 | 2.95 |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省广股份(002400)占基金资产净值超过10%,属于被动超标。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78,877,000.00 | 4.3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78,877,000.00 | 4.30 | |
4 | 企业债券 | 37,042,200.00 | 0.57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1,606,473.00 | 0.02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317,525,673.00 | 4.90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30218 | 13国开18 | 1,000,000 | 99,330,000.00 | 1.53 |
2 | 120318 | 12进出18 | 900,000 | 89,919,000.00 | 1.39 |
3 | 130201 | 13国开01 | 600,000 | 59,850,000.00 | 0.92 |
4 | 112118 | 12金螳01 | 379,920 | 37,042,200.00 | 0.57 |
5 | 130308 | 13进出08 | 300,000 | 29,778,000.00 | 0.46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553,365.4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59,822,761.05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7,513,011.42 |
5 | 应收申购款 | 9,219,957.3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78,109,095.26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22 | 同仁转债 | 1,606,473.00 | 0.02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2400 | 省广股份 | 666,992,900.00 | 10.29 | 重大事项停牌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封转开后的2007年12月18日《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7年12月18至2007年12月31日 | 10.78% | 0.83% | 7.98% | 0.89% | 2.80% | -0.06%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41.77% | 1.72% | -51.23% | 2.43% | 9.46% | -0.71%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42.36% | 1.63% | 76.48% | 1.65% | -34.12% | -0.02%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3.54% | 1.40% | -10.18% | 1.27% | 6.64% | 0.13%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4.76% | 1.12% | -19.51% | 1.04% | -5.25% | 0.08%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5.51% | 1.08% | 5.91% | 1.02% | -0.40% | 0.06%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51.80% | 1.59% | -7.17% | 1.12% | 58.97% | 0.47%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3年12月31日 | 6.74% | 1.45% | -41.30% | 1.51% | 48.04% | -0.07% |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在中国证监会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基金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
(8)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 M ( 元 )(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500万≤M<1000万 | 0.03% |
100万≤M<500万 | 0.12% |
M<100万 | 0.15%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 M ( 元 )(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500万≤M<1000万 | 0.3% |
100万≤M<500万 | 1.2% |
M<100万 | 1.5%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三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0-364 | 0.50%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00% |
注:对于投资者在基金退市前持有的原科讯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集中申购最后一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开始计算。对于集中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集中申购结束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从本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8月2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相应更新了相关部分的表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在 “十、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3年第3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9.在“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表述。
10.在“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的部分内容。
11.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