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0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提交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相关材料。
2014年1月10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13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和2,602,4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分别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1月20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质押给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7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7,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7%)和10,4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分别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城合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上股权质押均已在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公告日,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755,672,4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4.29%。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0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福建证监局相关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法人股东的承诺均正常履行,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法人股东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正在履行的承诺共一项,为本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2012年-2014年),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该项承诺已披露在2012年5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本公司的承诺,也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