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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公告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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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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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4-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2013年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130%至160%左右盈利:4,783万元
    盈利约:11,000至12,5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0.0648元至0.0737元盈利:0.0282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均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2013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计算依据。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2013年,公司核心业务经营情况稳健良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

    1、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和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经过培育业务稳步增长及南昌市场销售商铺;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投资项目偿还银行借款5亿元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节省财务费用;

    3、原下属企业农牧公司完成分立后公司实现收益;

    4、下属孙公司所属上海市场因发生火灾确认损失。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报告期具体数据将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刘震国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刘爱群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孙涛先生因工作调动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对孙涛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深表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同意提名周文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周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原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165万元(含差旅费)。

    鉴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和业务已调整的考虑,经与其协商,公司于2013年12月重新启动了2013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根据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变更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160万元(含差旅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出资成立深圳市益膳食材配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批发市场网络体系资源,打造全程可追溯优质农产品供应平台和品牌,探索农产品高端宅配流通模式,公司同意与深圳市至善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深圳市益膳食材配送有限公司(暂用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建设“益膳食材”项目。

    (一)注册名称:深圳市益膳食材配送有限公司(暂用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益膳公司”)。

    (二)经营范围:农产品种养基地开发;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配送、销售及批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数额(万元)股权比例出资方式
    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0095%现金
    深圳市至善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5%现金
    合计(注册资本)2000100%现金

    备注: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善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由“益膳食材”项目经营管理团队全额出资成立的公司。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控制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10)。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九日

    附件:周文先生简历如下:

    周文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

    1989年7月起进入广州铁路局广州分局工作,2004年11月起历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车辆段总工程师、广州铁道车辆厂客车分公司筹备组组长兼生产调度处处长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车辆处副处长、处长。2013年5月至今任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深土公司董事长、工程师。

    截止目前,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11: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吉农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健民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有效期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在有效期内,可根据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和信息中心具体经办。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及信息中心至少每月与有关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员联络一次,了解公司所做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并随时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财务总监、总裁、董事长,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6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1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10:30召开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凡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议题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7)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8)。

    三、会议登记方法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签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