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周净值公告
  •  
    2014年2月8日   按日期查找
    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1版:信息披露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周净值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2号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2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1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2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雷杰

    成立时间: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黄欣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3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3.3%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雷杰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邦仁先生,董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美国花旗银行资深副总经理、远传电信公司资深副总经理、中国信托金融控股公司个人金融总处副执行长暨中国信托银行消费金融总处总经理、台湾大哥大公司资深副总经理暨商务长。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李友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南省审计厅处长,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副董事长,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史纲先生,董事,博士。曾任IBM财务专员、Bridgewater Group(USA)副总经理、台湾中央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公司副总经理、顾问、副董事长、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Fubon Securities(BVI)Ltd董事、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事业群功能性主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査竞传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美国联邦法院纽约南区注册律师。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监事。现任香港京山华一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银行外部监事。

    夏冬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主任。

    彭学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叶公亮先生,监事会主席。现任富邦行销(股)公司董事长、富邦综合证券顾问、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副理事长、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董事、旭邦投资顾问(股)公司董事。

    何其聪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公司高管人员

    雷杰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邹牧先生,总经理,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北京汽车制造厂科员、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方理财中心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

    杨广明先生,副总经理,天津财经大学硕士、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具有十六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夏证券北京东四营业部门经理、华夏证券部门总经理助理、泰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等职务。

    赖宏仁先生,督察长,暨南大学博士。曾任中国台湾省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税务员、中国台湾省金管会证期局秘书、富邦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及帐务主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后台主管(估值、TA、客服)。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通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硕士,6年投资管理经验。曾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信托业务部信托经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12年4月加入本公司基金投资部,现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邹牧先生,总经理。

    委员:

    杨广明先生,副总经理。

    沈毅先生,投资部总监。

    李玥女士,交易部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 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48,592.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34%。2013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199.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5%。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66%,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3.90%。利息净收入1,87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净利差为2.54%,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71%,与上年同期持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55.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台北设有10家一级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5家全资子公司,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4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7家,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近30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3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1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50位,较上年上升27位;在美国《福布斯》2013年全球2000强上市企业排行榜中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提升1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25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11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单元

    邮编:100032

    电话: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李春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尹东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彭博

    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逄慧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767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腾燕

    电话:010-60838832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客服电话:95525

    联系人:丁梅

    电话:021-22169130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荣兰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黄英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1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723

    网址:www.cnhbstock.com

    (1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96518

    联系人:钱欢、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5565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服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 96598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76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联系人:胡璇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1818

    网址:www.10jqka.com.cn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翁嘉鸣

    电话:021-38509608

    传真:021-38602300

    网址:www.noah-fund.com

    (20)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服电话:400-858-8888

    联系人:许蓉芳

    电话:0592-5337315

    传真:0592-2275173

    网址:www.xmccb.com

    (2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服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e5618.com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习甜

    电话:010-85650920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licaike.hexun.com

    (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客服电话:4007-868-868

    联系人:侯仁凤

    电话:010-56810777

    网址:www.cht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达岩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王玚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王玚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1、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7)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

    (8)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9)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和股指期货;

    (2)可转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流通受限证券;

    (8)权证;

    (9)中国证监会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可不受此限制;

    (4)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6)本基金的存款银行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9)条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2)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全部减持。

    5、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且其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予以全部卖出。

    6、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限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追求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前提下,依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短期利率变动预期,综合考虑各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具体而言,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自上而下为主,同时兼顾自下而上的方式。其中,自上而下是指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分析,对利率尤其是短期利率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在科学、合理的短期利率预测的基础上决定本基金组合的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构建稳健的投资组合。自下而上是指要重视具体投资对象的价值分析,同时针对市场分割及定价机制暂时失灵带来的投资机会,进行相应的套利操作,增加投资收益。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1)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2)根据前述判断形成的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通过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和短期资金供求状况的深入分析,对短期利率走势和货币市场利率曲线的动态变化进行合理预估,据此决定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结合利率预测分析,动态确定并调整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当预期短期利率呈上涨趋势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当预期短期利率呈下降趋势时,则相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类属配置策略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类属配置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二是通过类属配置获得投资收益。从流动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需对市场资金供求、申赎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以确定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组合资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以满足投资人的流动性需求。从收益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析各类属品种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品种,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品种,以期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套利策略

    由于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存在参与群体、交易模式、环境冲击、流动性等因素导致的中短期利率异常差异,使得债券现券市场上存在着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在分析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基础上充分论证这些套利机会的可行性,适度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收益率,具体策略包括跨银行间和交易所的跨市场套利,期限收益结构偏移中的不同期限品种的互换操作(跨期限套利)等。

    5、现金均衡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的预测,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对各类投资品种的剩余期限搭配进行合理布局,并结合持续性投资的方法,将回购/债券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25,108,363.4338.41
     其中:债券25,108,363.4338.41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7,800,397.2042.5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1,965,197.4618.30
    4其他资产497,897.680.76
    5合计65,371,855.77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0.4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应取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只要其投资的市场(如银行间市场)可交易,即可视为交易日。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2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6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1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超过 120 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76.66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15.54
    230天(含)—60天15.3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0天(含)—180天7.6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99.7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20,105,293.5330.9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0,105,293.5330.91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5,003,069.907.69
    6中期票据
    7其他
    8合计25,108,363.4338.60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10,110,368.6815.54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9021309国开13100,00010,110,368.6815.54
    213021413国开14100,0009,994,924.8515.36
    304136900113亚太机电CP00150,0005,003,069.907.69
    4
    5
    6
    7
    8
    9
    10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91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1123%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555%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2 本报告期内,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090213(09国开13),符合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条件。

    序号发生日期该类浮动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原因调整期
    12013年08月23日24.07基金遭遇持续的赎回十个交易日内
    22013年08月26日21.27基金遭遇持续的赎回十个交易日内
    32013年08月27日20.35基金遭遇持续的赎回十个交易日内

    8.3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496,597.68
    4应收申购款1,300.00
    5其他应收款
    6其他
    7合计497,897.68

    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26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3年9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A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12/26- 2012/12/310.0648%0.0076%0.0222%0.0000%0.0426%0.0076%
    2013/01/01- 2013/3/312.5068%0.0061%1.0097%0.0000%1.4971%0.006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12/26)-2013/3/312.5732%0.0061%1.0319%0.0000%1.5413%0.0061%

    1、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B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12/26- 2012/12/310.0681%0.0077%0.0222%0.0000%0.0459%0.0077%
    2013/01/01- 2013/3/312.6934%0.0061%1.0097%0.0000%1.6837%0.006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12/26)-2013/3/312.7634%0.0061%1.0319%0.0000%1.7315%0.0061%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本章第(一)款第4至第10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主要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更新了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及审计机构的部分信息,新增了代销机构。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更新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
    十、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十一、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基金业绩数据。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12月26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