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4-00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一部函(2014)112号文)要求,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承诺事项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二)履行情况
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38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现金分红85,524,000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1,38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1,381万股。
因2013-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上述承诺事项目前正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二、公司股东承诺事项情况
(一)承诺主体
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诺事项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与公司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协议约定:“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三)履行情况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承诺执行,未发生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该项承诺长期有效。
三、除上述承诺事项,公司无其他需要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