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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4-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4年2月10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迪安诊断”(股票代码300244)、“新世纪”(股票代码002280)、“博元投资”(股票代码600656)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年2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1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开通货币基金网上直销“信用卡还款”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投资理财智能化的需求,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合作,自2014年2月13日起在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开通旗下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利息货币基金”)“信用卡还款”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简介

      “信用卡还款”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与本公司签署《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基金网上直销“信用卡还款”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后,可于任一自然日(该基金无法交易的情况除外)提交“信用卡还款”业务申请,本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指令快速赎回其在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持有的长信利息货币基金,并通知银联电子,由其根据投资者指令或授权完成信用卡还款的操作业务。

      二、支持还款的信用卡

      “信用卡还款” 业务目前支持还款的信用卡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等8家银行信用卡的还款。

      如支持信用卡范围发生变更,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提示,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信用卡还款”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进行长信利息货币基金交易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借记卡、支付宝申购货币基金的投资者除外)。

      四、“信用卡还款”业务规则

      (一)网上直销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开通本公司“信用卡还款”业务,亦可随时申请停止该业务,此操作均可通过投资者自助设置完成。

      (二)投资者在“信用卡还款”业务平台中输入还款金额,本公司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将其本人名下与其还款金额相应的货币基金份额自动赎回,并对投资者实际赎回资金全额通知银联电子进行信用卡还款操作。

      (三)投资者使用“信用卡还款”业务时,全额还款以及最低还款的相关定义和业务规则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货币基金份额不足还款时,发起“信用卡还款”业务失败,投资者需自行还款,因此产生的利息和费用以及其他损失等,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投资者在使用“信用卡还款”业务时,涉及的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按照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详见《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基金网上直销“T+0快速赎回”用户服务协议》。本公司有权随时调整业务规则,届时将在本公司网站提示,不再另行公告。

      (五)关于“信用卡还款”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详见《服务协议》。

      五、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在开通“信用卡还款”业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仔细阅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服务协议》等文件,并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二)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事项,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列示。

      (三)本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或市场状况停止提供此项服务,并将按照有关法律要求进行通知。

      六、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长信利息货币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