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4—004)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
承诺日期:2006年3月29日
承诺内容:“为保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海泰集团承诺:在实施股改方案时,对于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将代其向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先向海泰集团偿还其所代为垫付的股份,征得海泰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200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事项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日期:2007年1月10日
承诺内容:“我公司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海泰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现在或未来与海泰发展构成同业竞争,则我公司承诺海泰发展可对其进行收购或由我公司自行放弃。”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2009年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承诺事项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日期:2009年7月25日
承诺内容:“本公司将规范和减少与海泰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发生关联交易,将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2009年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承诺事项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日期:2009年7月25日
承诺内容:“确保与上市公司做到“五独立”,即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与我公司及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上市公司与我公司之间双重任职;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我公司之间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市公司住所独立于我公司。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我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我公司兼职;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我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我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