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4-00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了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2014年2月10日,本公司收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名称变更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以及财务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审批(2013)34 号文件批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取得了四川省财政厅换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取得了财政部证监会换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故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更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