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2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4]8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 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柳聚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6月28日-2014年6月28日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 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恭运、冯民堂、张岩、单既强、宫耀宇、魏效辉、柳胜军、张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承诺期限:任职期。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 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张恭运已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未在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任职;亦未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本人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本人不在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任职,亦不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本人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若本人在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任职或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则所得利益全部收归股份公司所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 关联方关于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张恭运控制的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豪迈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高密市豪迈置业有限公司、豪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高密市同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山东豪迈气门嘴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目前未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业务;本公司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本公司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本公司承诺在未来的时间里,若本公司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投资于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公司,则所得利益全部收归股份公司所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五、 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