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广告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耶伦的政策哲学及所面临的挑战
  • 金融监管等待破局
  • 耶伦学术论文选摘
  •  
    2014年2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A1版:上证观察家 上一版  下一版
     
     
     
       | A1版:上证观察家
    耶伦的政策哲学及所面临的挑战
    金融监管等待破局
    耶伦学术论文选摘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金融监管等待破局
    2014-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珍妮特·耶伦

      

      过去几年来监管工作方面的改革可以划分为三大类:第一,加固基本的银行业监管框架;第二,减少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对金融稳定构成的威胁;第三,加强核心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危机告诉我们,全球银行业在遭遇严重压力时没有足够多高质量的资本来吸收亏损。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2010年颁布的巴塞尔协议III改革方案将增加全球银行业的监管资本量要求,并提高资本吸收亏损的能力。

      要降低发生严重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这要求我们加强资本市场的适应能力及基础设施建设。为此,美国和全球监管者致力于改善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并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工具及其他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美国方面正在努力解决第三方回购市场及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存在的结构性弱点。

      虽然我们已经使金融体系变得更为安全,但在三大领域仍有重要的工作要做。它们包括基本的银行监管机构、解决由SIFIs带来的问题以及限制影子银行和金融市场的风险。

      首先,我们必须积极支持巴塞尔委员会为加强全球银行监管基础所付出的持续努力。巴塞尔协会的工作将包括敲定巴塞尔协议III的杠杆比率及NSFR、完成交易账户资本需求的全面审查、应用全球大规模敞口制度以及增加银行及国家间风险资本要求的可比性。我要强调的是巴塞尔委员会风险资本要求可比性方面工作的重要性。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严重依赖于全球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而资本充足率严重依赖于巴塞尔协议III的改革,巴塞尔协议III的改革中的很多进展则取决于风险权重的完整性及强度。

      如历史显示,更严格的审慎监管和监督客观地降低了SIFIs发生危机的可能性。而结束“大到不能倒”局面则要求全球监管者在接下去的几年坚定地实现这项已经蓄势待发的工作。一些已经提出想法包括根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强迫金融机构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分离并限制规模。但我不认为这是解决“太大而不能倒”问题的最有效方法。但同时我也不确信现有的SIFIs监管计划是否足够,尽管方向正确。我的同事在近期的演讲中建议,对这些给金融稳定性带来威胁的大型金融机构征收比巴塞尔委员会所提议更高的资本附加费,或者建立其他机制来要求这些机构持有额外资本金,这或许是适当的。

      为了增强有序解决一家全球性金融企业问题的前景,有至少三大障碍是决策制定者必须克服的。首先,主要司法体系必须对金融企业采用法定决议机制,与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关键性控制程序一致。第二,决策者需要确保所有SIFIs保留大量损失吸收能力。在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协商过程中,美联储开始考虑要求部分大型且复杂的银行将长期无担保未偿债务额度维持在最低水平这一监管要求的优势。这一要求能够让SIFIs更有可能进行有序清盘。瑞士、英国和欧洲的监管机构都推出了类似规则,这可能有助于就全球SIFIs最低损失吸收要求达成国际共识。第三,政策制定者是时候为那些阻碍全球系统性金融公司有序解决问题的棘手跨境障碍找到具体和可靠的解决方案。

      金融危机最严峻阶段的导火索,是大量短期批发融资的快速出脱,这些资产被一些高杠杆金融公司所掌握,而它们没有接受统一的审慎管理。

      很多关键问题和影子银行有关,而它们潜在的解决方案仍在国内外处于讨论中,但我相信未来的道路相当清晰。我们需要增加影子银行市场的透明度,使监管当局可以监控其管辖银行范围外是否出现了过度使用杠杆和不稳定的期限转换的信号。我们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货币市场上共同基金的风险。此外,我们需要进一步改善第三方回购在结算中的风险,包括持续减少由清算银行提供的信贷。

      不过即使我们完成了这些改革,在影子银行依赖的短期批发融资市场,仍有许多减少短期系统性风险的工作要做。一个未知的主要风险来源于大量的短期证券融资交易(SFTs),包括逆回购、融券、借贷交易、由事经纪自营商参与的保证金贷款、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和其他影子银行。

      从一个微观审慎的视角来看,SFTs是安全的。但是SFTs,特别是大型SFTs的买卖,创造了相当大的宏观审慎风险,包括从交易者违约到资产甩卖等巨大的负面外部效应。现有的银行和券商监管制度没法明显减轻这些系统性风险。最完美的解决方案也许尚不明朗,但是选项是显而易见的:提高银行和券商在SFTs上的资本或流动性要求,或者选择对部分或全部SFTs实施最低保证金要求。

      

      (本文根据耶伦在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议时的讲话稿编辑整理,标题为编者所加 编译:由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