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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法消弭“新股红利” 为注册制铺平道路
    2014-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股红利”和短炒思维造成了对新股的争抢,所以,从供需角度考虑,解决不了新股的热炒问题。对症下药,有两条思路可寻。第一条是取消询价定价,由全体投资者定价,“新股红利”即可消失;第二条是规定新股发行完成之后有锁定期。

      □张书怀

      

      沪深股市重启IPO已快满月,春节前已完成发行的股票48只,其中上市的43只。综观一、二级市场的发行上市情况,认购热度不减当年,首日暴炒一如从前。在对新股炒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暴炒依然故我,足见打新陋习的执拗。

      一、二级市场如此的表现,与注册制的改革方向格格不入。实行注册制,摆明了投资者应全面、深入分析股票的投资价值,客观、独立地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如果公司并没有多少投资价值或投资价值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去购买,如果发行人确定的价格高于投资价值,那就该去与发行人讨价还价。投资人和发行人是相互制衡的,投资人不但能左右股票的发行价格,而且还能决定股票发行的成败。这就是“市场选择”、“市场淘汰”。如果凡新股就买,凡新股就炒,卖方不愁卖,卖方一方掌握着市场,那还怎么实行注册制?

      毫无疑问,在一级市场上无论是网下的询价者还是网上的申购者,他们看中的都是新股一、二级市场的巨大差价,所以在新股一上市时就抛,也就是说他们遵循的是短炒思维。而那些在二级市场新股上市首日的买入者认为,新股开盘价和盘中较低价格不会是全天的最高价,而且往往会低于收盘价,如果在集合竞价期间或在盘中低位买入,第二天或随后几天抛出是有利可图的。上市首日的买入者不但具有一级市场申购者的短炒思维,而且具有“赌一把心理”。显然,在短炒思维和“赌一把心理”的支配下,不可能深入分析发行人的长期投资价值,只要认定是新股就可以了。要问为什么只要认定是新股就可以了呢?这和沪深股市的股票发行历史有关。在新股发行行政定价期间,有一种认识是这样的:要想新股能顺利发出去,新股定价要给二级市场留出相当的上涨空间。这种认识和一刀切的20倍市盈率做法,造成了沪深股市新股的红利现象,打新成为包赚不赔的盈利手段。“新股红利”在我国市场和投资者不成熟的情况下,与当时盛行的短炒思维、题材思维、跟庄思维、沪深股市无投资价值认识等相结合,使凡新就打的概念逐步固化和蔓延,至今不退。

      再清楚不过,是“新股红利”和短炒思维造成了对新股的争抢,“赌一把心理”又保证并拉大了“新股红利”,“新股红利”反过来加剧了对新股的争抢。但现在的IPO改革思路还没有从消除“新股红利”和倡导价值投资入手,仍然从供需角度考虑,认为新股被争抢和暴炒,是因为新股发行得少,单只新股上市的股份少,于是采取加大新股供应量的办法,所以连过去网下获配股份要锁定三个月的规定也取消了,还推出了老股转让这样貌似增加新股股份的办法。其实,多年来沪深股市新股发行数量和融资规模一直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甚至数年连夺冠军,新股供应量根本不少。这次新股发行由于实行了市值配售,挡住了大量不持有股票的资金申购,所以新股冻结的申购资金较过去大幅减少。在不实行市值配售的那些年,新股申购冻结的资金曾达到3.56万亿,如果以每只新股融资3.56亿元计算,要消耗掉这些资金需发1万只新股,而且这些资金是循环使用的。可见,从供需角度考虑,解决不了新股的热炒问题。

      对症下药,笔者以为,治理新股暴炒有两条思路可寻。第一条思路是限制“新股红利”、取消“新股红利”。“新股红利”是由于对新股有两次定价造成的:一次是询价定价,这是由部分机构投资者做出来的;第二次是上市首日定价,这是由全体投资者做出来的。而由全体投资者做出来的定价是最终定价。只要取消询价定价,只留由全体投资者定价,“新股红利”即可消失。现在询价定价意在给市场一个科学合理的定价,但这个所谓科学合理的定价对二级市场没有约束力,二级市场该定什么价还定什么价,白白给了一级市场的获配者很大的利润。取消询价定价,让全体投资者直接在网上报价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报什么价就以什么价认购。这样每个投资者获取筹码的价格都不一样,上市之后有的会盈利,有的将亏损,疯狂报价的会亏损严重,这也就惩罚了“赌一把心理”。由于现行《公司法》规定同次发行的股票须同股同价,实行这种方法有法律障碍,因而还是由全体投资者自由申购,然后将所有报价从高到低排位的做法较为合适,排到哪个价位能把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发行出去,就以此价定价。这种办法基本上也可消除“新股红利”,上市首日即使溢价也很有限。至于有可能带来的资金超募,另有办法,在此不述。

      第二条思路是抑制短炒思维。最好的方法是规定新股发行完成之后有锁定期。这个锁定期越长越有效。假如锁定期是三年,那结果会是怎样呢?很可能的结果是,凡短期资金均不会认购新股,凡申购资金必须认真地研究公司三年后的情况,也就是要对公司的真正投资价值做判断。这样,价值投资得以提倡和确立,盲目的新股申购热潮会立即消退,只有有研判能力的投资者才敢于买新股。在三年锁定期间公司出了三份年报,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和分红能力有了三年的考量,公司有无虚假和包装也有了三个年头的检验,如果是真正的优秀公司,那三年后上市股价照样会上涨、大涨,这是价值投资的胜利。如果是圈完钱就变脸和一年绩优、二年绩平、三年亏损的公司,那一上市就会跌破发行价且会连跌不停,价值投资从另一个方面得到确定,哪还会有什么“新股红利”?

      实行注册制的发令枪已经响过,《证券法》修订“马上进行”,为注册制铺平道路的准备工作时不我待,我们要有紧迫感呀!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