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经自查,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公司及相关主体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承 诺 | 宋斌等十一名一致行动人,及其他59名首发前个人限售股股东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7月18日 | 2011年5月6日-2014年5月6日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上海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东阳投资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7月18日 | 2011年5月6日-2014年5月6日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
宋斌等十一名一致行动人 | 若因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转让等事宜产生纠纷,并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被追究法律责任,本人将就公司或其他股东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作出足额补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 2010年07月18日 | 持续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承 诺 | 宋斌等十一名一致行动人 | 1、本承诺人保证圣阳电源及其子公司已在公司注册地设立了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目前不存在受到社会保障部门处罚的情形;2、如果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圣阳电源及其子公司需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未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需承担罚款或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将全额承担补缴款项以及任何罚款或损失,保证圣阳电源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0年12月10日 | 持续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宋斌等十一名一致行动人 | 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圣阳电源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圣阳电源的商业机会,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圣阳电源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如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本人承担由此给圣阳电源造成的经济损失。 | 2010年07月18日 | 持续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为承诺人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2012年07月18日 | 持续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
上海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东阳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为承诺人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2012年07月18日 | 持续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7月18日 | 持续 | 承诺人均履行其承诺 |
注:1、宋斌等十一名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东阳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股东。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