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4-001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上市前,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仙居县资产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上市前,本公司股东金敬德、张宇松、卢焕形、张南、应明华、陈杰分别做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