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要闻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和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洽谈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告
  •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公告
  •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2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B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8版:信息披露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和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洽谈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14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劵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8名,共持有公司股份675,412,41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只有1个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75,412,4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