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要闻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2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B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1版:信息披露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编号:临2014-005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2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维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69,423,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3%。

    二 、提案审议情况

    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授权管理层择机转让所持江苏亚邦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有表决权股东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弃权股数
    69,423,3631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喆、胡红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十三日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公告编号:临2014-006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所做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公司对大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截至2013年底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行了自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未完成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完成期限截止目前履行情况
    股份锁定

    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熊维政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限制性股票。2016年7月9 日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股权激励全部授予完成严格履行承诺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除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未完成承诺事项,亦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