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编号:临2014-005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2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维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69,423,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3%。
二 、提案审议情况
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授权管理层择机转让所持江苏亚邦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有表决权股东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69,423,363 | 100% | 0 | 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喆、胡红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十三日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公告编号:临2014-006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所做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公司对大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截至2013年底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行了自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未完成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完成期限 | 截止目前履行情况 |
股份锁定 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熊维政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限制性股票。 | 2016年7月9 日 | 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承诺 | 公司 | 不为激励对象依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本次股权激励全部授予完成 | 严格履行承诺 |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除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未完成承诺事项,亦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