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1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4年2月12日上午10:00点
2、 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16,312,95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9.27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郭绍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对下属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916,312,95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对下属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916,312,95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科、王慧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2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河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冀证监发[2014]20号)文件要求,现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
承诺类型 | 承诺主体 | 主体类别 | 承诺函签署日期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 | 控股股东 | 2009年9月7日 | 持有的公司股票36个月不转让,限售期为2011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4日。 | 2011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4日 | 无违反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2009年9月7日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285万股股票36个月内不转让,限售期为2011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4日。 | 2011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4日 | 无违反承诺 |
二、有关盈利预测及补偿的承诺
承诺类型 | 承诺主体 | 主体类别 | 承诺函签署日期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华夏控股 | 控股股东 | 2011年5月5日 | 2011年、2012年、2013 年廊坊京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的盈利预测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4,876万元、128,380万元、147,060万元。 | 2011年5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无违反承诺 |
三、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类型 | 承诺 主体 | 主体类别 | 承诺函签署日期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华夏控股 | 控股股东 | 2009年9月7日 |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长期有效 | 无违反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王文学 | 实际控制人 | 2009年9月7日 | 3、如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长期有效 | 无违反承诺 |
四、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型 | 承诺 主体 | 主体类别 | 承诺函签署日期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华夏控股 | 控股股东 | 2009年9月7日 | 3、如将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谋求任何超过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 长期有效 | 无违反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王文学 | 实际控制人 | 2009年9月7日 | 3、如将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谋求任何超过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 长期有效 | 无违反承诺 |
五、有关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类型 | 承诺 主体 | 主体类别 | 承诺函签署日期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华夏控股 | 控股股东 | 2009年9月7日 | 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 | 长期有效 | 无违反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王文学 | 实际控制人 | 2009年9月7日 | 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 | 长期有效 | 无违反承诺 |
六、有关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承诺
承诺类型 | 承诺 主体 | 主体类别 | 承诺公告日期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履行情况 |
股东回报规划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2013年8月30日 | 2、未来三年(2013-2015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2013年8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无违反承诺 |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