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4-00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69,111,83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5.44 |
5、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彭小海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变更出售资产实施方式的议案》 | 171,366,88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章程,该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194,195,951股、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持股数3,549,000股,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萍,许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