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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87 公司简称:乔治白 公告号:2014-002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的要求,公司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披露如下:

      一、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处于承诺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1)公司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池方燃、陈永霞、陈良仁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股份);不由发行人收购、回购该部分股权(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平阳县乔治白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股权(股份),也不由该等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2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实际控制人池方燃、陈永霞和陈良仁承诺: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平阳县乔治白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等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该等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股份);不由发行人收购、回购该部分股权(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2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自然人股东陈良川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股份);不由发行人收购、回购该部分股权(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平阳县乔治白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该等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2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自然人股东陈良川承诺: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平阳县乔治白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等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该等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姜成清、李格承诺:在一年限售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平阳县乔治白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等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该等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姜新梁、李富华、李君筹、林德培、王彻丰承诺:在一年限售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平阳县乔治白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等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该等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2)实际控制人关于税收优惠风险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池方燃、陈永霞、陈良仁承诺: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连带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3)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池方燃、陈永霞、陈良仁承诺: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连带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4)控股股东关于商标权的承诺

      控股股东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发行人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使用于商品国际分类第25类的第1791629号商标、第969309号商标、第973114号商标、第1058603号商标,以及使用于商品国际分类第18类的第1795921号商标的标示及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5)股东关于不存在代持及关联关系的承诺

      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不存在股份代持或信托持股情形。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本次发行的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亲属及其他关联关系。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6)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温州乔治白制衣有限公司、池方燃、陈永霞、陈良仁、平阳县乔治白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威士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钱少芝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亦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相竞争的投资及业务;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承诺在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期间内及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持续有效,并且不可变更或者撤销。

      承诺期限: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内及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2 月 14日